为切实加强农村土地承包与流转管理和服务,本市加快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信息化管理。“上海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信息管理系统”已基本完成开发设计,系统软件设承包管理、流转管理、调解仲裁和政策管理四大管理模块,其中承包管理和流转管理两个模块已经运行。目前,全市已建立土地流转管理服务中心的乡镇中,有30个镇的311个村的土地流转信息已全部进入系统;已经完成权证发放或未完成权证发放但已签订合同的,全市近三分之一的村土地承包信息进入系统,并实现了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和流转合同信息计算机自动生成与打印。调解仲裁、政策管理两个模块正着手试运行。
(三)贯彻实施《承包经营纠纷调解
仲裁法》工作取得较大进展。一是基本建立健全调解仲裁体系。除个别区因事业单位机构职能需要调整外,本市各区县基本建立调解仲裁体系。在区县层面,建立以分管区县长为主任的区县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建立专兼职仲裁员队伍;在乡镇层面,建立调解委员会,建立专兼职调解员队伍;在村层面,明确一名调解员。目前区县共聘任专兼职仲裁员56名, 66个涉农乡镇建立了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委员会,聘任调解员179名。二是组织开展业务培训。市、区县、乡镇各级农经部门积极开展《调解仲裁法》知识及业务培训,累计培训142期、近3000余人次。三是依法开展纠纷调处工作。上半年,全市各区县仲裁机构共受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24件,其中已仲裁结案2件,已调解结案5件,17件正在审理中;乡镇调解机构受理纠纷179件,已调解129件,50件正在调解中。
总结上半年工作情况,主要有如下四个方面的经验做法:
一是领导高度重视,确保工作顺利开展。表现为:领导重视。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把稳定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各项工作纳入全年度重要工作内容。3月3日,全市专项工作推进会以后,闵行、宝山、青浦等区的分管副区长亲自带队开展工作调研。各区县政府或主管部门分别召开工作动员部署会,并先后下发了工作意见,崇明县农委主任袁刚还亲自带队到金山区考察学习。健全机构。闵行、嘉定、宝山、奉贤、青浦等区县专门成立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抽调人员力量从事具体工作。为理顺工作体制,青浦区政府作出决定,将原归属国资部门的土地承包管理、农村集体资产财务管理等职能明确由区农委承担,农经站、集资科等机构整建制统一划归农委。配套资金。闵行区财政安排近1000万元专项资金,明确凡权证发放到户,农户持权证委托村组统一流转的,流转费在原基础上每亩再增加300元补贴,否则不予补贴。同时,对各村调解员每人每月给予500元的工作补贴。崇明县财政安排250万元资金用于各乡镇建立流转市场经费补贴。青浦等区财政也拨出专款,支持稳定完善工作。加强考核。闵行、宝山、浦东、青浦、金山等大部分区县都将稳定完善土地承包关系工作纳入对镇村干部工作考核的内容,确保工作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