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的紧急通知
(黔质技监特[2010]141号)
各市(州、地)质量技术监督局、省锅检中心、省特检所:
今年1-7月我省连续发生起重机械、电梯、压力管道等特种设备事故5起,共造成16人死亡,是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职能划转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以来发生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最多的一年,也是特种设备安全形势最为严峻的一年,为了促进特种设备安全形势根本好转,切实遏制特种设备事故高发态势,现就进一步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各市(州、地)质量技术监督局必须立即分别召开下列特种设备安全工作专题会议,并于7月29日下班前将召开会议情况报告省局
(一)组织辖区游乐设施、客运索道经营单位会议。
(二)组织辖区重点工程施工、监理、业主单位会议。
(三)组织辖区大型化工、冶金等企业会议。
会上重点强调落实下列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主体责任:
1、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要建立健全本单位特种设备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建立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实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管理,企业主要负责人要严格履行安全生产责任;要进一步明确分管安全负责人、分管专项工作负责人、生产辅助单位、职能机构和各岗位人员承担的安全生产责任以及考核奖惩等事项;要严格责任追究;要把安全生产责任逐级逐项分解、落实到各部门和各岗位人员,形成完善的制度管理和责任体系。
2、落实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和人员。按照《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相关规定,企业要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足、配齐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3、落实特种设备安全教育培训责任。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要制定本年度特种设备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计划,并按计划组织实施。教育培训计划及实施情况要报当地县级质量技术监督局备案。
4、落实安全生产资金投入和物质保障 。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要按照有关规定,确保特种设备安全生产使用必须的资金投入 ,避免因资金投入不足,出现隐患无力整改,特种设备带“病”运行等危及特种设备安全生产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