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加快社会事业体制改革,提高城乡社会事业水平。实施城乡基础教育一体化改革,实现城乡教育硬件均衡配置、教育质量均衡发展。深化城乡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建立城乡医疗机构对口支援的长效机制,全面实行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建立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保障机制。积极推进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改革,推动精神文明建设向农村辐射和延伸。实施城乡“三无”和“五保”救助对象及孤儿救助一体化,促进和谐社会发展。
(三)加快农村土地使用制度改革,制定和完善有利于统筹城乡发展的土地政策。鼓励农民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采取出租、入股、置换等多种方式,加快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加大土地整治力度,把土地整治与城乡发展一体化和新农村建设有机结合起来,与村庄规划结合起来,以村为整治单元,实行全域规划,整村推进有序整治,调整和优化农村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推进农用地的合理使用和管理。充分利用国土资源部门实行的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将农村土地整合形成的剩余建设用地指标通过市场化方式转化成资金,所获收益全部返还用于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
(四)制定支持百镇建设的政策,多渠道筹措资金。按照“依法下放、能放就放、强镇扩权”的原则,赋予百镇财政、规划、户籍等县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建立财政超收激励机制。积极拓宽投融资渠道,逐步建立以政府投入为导向的多元化投入机制。加大各级政府投入,充分利用并通过整合现有专项资金积极支持城乡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运用财政贴息、税费减免、“以奖代补”等多种方式,带动社会资金投入。搭建百镇建设融资平台,以省、市、县政府的信用作为担保,以县作为承贷、还贷的主体,积极运作融资贷款,支持百镇建设。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对经营类的基础设施及产业园区建设采取TOT、BOT、BT等方式招商引资,实行特许经营;探索研究发行市政债券。
(五)深入开展共建和帮建工作。本着“建立合作机制、实现利益共享”的原则,坚持走好“十个带动”,重点在生产经营、社会化服务、城镇化建设、社会事业发展等方面深入合作,促进区域资源共享,不断拓宽合作领域,提升共建层次。开展单位帮建工作,围绕“百镇建设”,组织省、市、县党政机关、人民团体、民主党派和企事业单位各100个左右,帮建100个左右重点镇,帮助重点镇做好规划,建设基础设施,发展经济和社会事业。
(六)建立健全工作推进机制。成立全省城乡一体化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省政府领导担任,成员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改委、财政厅、农委、国土资源厅、环保厅、交通运输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农垦总局、森工总局等相关部门组成,定期召开会议,制定政策,对重大问题进行协调解决。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城乡一体化发展的重大决策、决议和决定,综合协调百镇建设推进、督促检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任务分工开展工作。明确各项推进工作的牵头部门和配合部门 (重点工作分解表附后),各牵头部门要研究制定推进的具体方案和相关政策,加强工作指导和统筹协调。明确责任主体,各市(地)、县(市)党委、政府(行署)是推进城乡一体化工作的责任主体,政府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各地制定具体的推进方案,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和监督检查、考核奖惩机制。
附件:黑龙江省构建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24项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表
附件:
黑龙江省构建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24项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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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名 称 │ 牵头部门 │ 协 同 部 门 │
├───┼─────────────────┼────────┼─────────────────────┤
│ │ │ │省发改委、财政厅、国土资源厅、人力资源 │
│ │推进百镇建设工程,增强城镇综合 │省住房和城乡 │和社会保障厅、公安厅、民政厅、工业和信 │
│ l │ │ │息化委员会、交通运输厅、教育厅、旅游 │
│ │承载和集聚能力 │建设厅 │ │
│ │ │ │局、环保厅、商务厅、卫生厅、金融办、电 │
│ │ │ │力公司 │
├───┼─────────────────┼────────┼─────────────────────┤
│ │推进以“三棚一草”改造为主要内 │省发改委、住 │省发改委、财政厅、农垦总局、森工总局、 │
│ 2 │容的城乡住房建设,改善城乡居民 │房和城乡建设 │金融办、林业厅 │
│ │居住条件和人居环境 │厅 │ │
├───┼─────────────────┼────────┼─────────────────────┤
│ │推进以“三供两治”为主要内容的 │省发改委、住 │ │
│ 3 │ │房和城乡建设 │省财政厅、国土资源厅、环保厅 │
│ │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提高承载能力 │ │ │
│ │ │厅 │ │
├───┼─────────────────┼────────┼─────────────────────┤
│ │推进“三优文明城市”创建工作, │省精神文明 │省发改委、财政厅、公安厅、民政厅、工业 │
│ 4 │ │办、住房和城 │和信息化委员会、交通运输厅、教育厅、旅 │
│ │全面改善城乡环境面貌 │ │ │
│ │ │乡建设厅 │游局、环保厅、商务厅、卫生厅、金融办 │
├───┼─────────────────┼────────┼─────────────────────┤
│ │推进统筹城乡规划工作,提高规划 │ │省建设厅、国土资源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 │
│ 5 │ │省发改委 │障厅、环保厅、卫生厅、教育厅、科技厅、 │
│ │管理水平 │ │ │
│ │ │ │旅游局、财政厅 │
└───┴─────────────────┴────────┴─────────────────────┘
┌───┬───────────────┬──────┬───────────────────┐
│序号 │ 名 称 │ 牵头部门 │ 协 同 部 门 │
├───┼───────────────┼──────┼───────────────────┤
│ │推进大中小城市带动工作,提高以│ │省国土资源厅、商务厅、工业和信息化委员│
│ 6 │ │省发改委 │会、交通运输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财政│
│ │城带乡水平 │ │ │
│ │ │ │厅 │
├───┼───────────────┼──────┼───────────────────┤
│ │推进村镇水路电气房建设,提高新│ │省发改委、水利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交│
│ 7 │ │省农委 │ │
│ │农村建设整体水平 │ │通运输厅、环保厅、财政厅 │
├───┼───────────────┼──────┼───────────────────┤
│ │推进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在城│省公安厅、人│省发改委、财政厅、农委、国土资源厅、民│
│ 8 │镇就业和落户工作,促进农村劳动│力资源和社会│政厅、农垦总局、森工总局、教育厅、金融│
│ │力转移 │保障厅 │办 │
├───┼───────────────┼──────┼───────────────────┤
│ │推进人才统一规划培养工作,实现│省人力资源和│省发改委、财政厅、农委、民政厅、工业和│
│ 9 │ │ │信息化委员会、农垦总局、森工总局、教育│
│ │人才资源共享 │社会保障厅 │ │
│ │ │ │厅 │
├───┼───────────────┼──────┼───────────────────┤
│ │推进农村就业服务网络工作,为农│省人力资源和│省发改委、财政厅、农委、民政厅、工业和│
│ 10 │ │ │信息化委员会、农垦总局、森工总局、教育│
│ │村剩余劳动力转移搭建平台 │社会保障厅 │ │
│ │ │ │厅 │
├───┼───────────────┼──────┼───────────────────┤
│ │推进农村就业管理工作,为农村剩│省人力资源和│省发改委、财政厅、农委、民政厅、工业和│
│ 11 │ │ │信息化委员会、农垦总局、森工总局、教育│
│ │余劳动力转移提供保障 │社会保障厅 │ │
│ │ │ │厅 │
├───┼───────────────┼──────┼───────────────────┤
│ │推进城乡公路互通建设,建立现代│ │省发改委、财政厅、农委、国土资源厅、农│
│ 12 │ │省交通运输厅│垦总局、森工总局、国资委、金融办、林业│
│ │交通网络 │ │ │
│ │ │ │厅 │
├───┼───────────────┼──────┼───────────────────┤
│ │推进城乡电力互联,实现城乡电力│ │省发改委、财政厅、农委、国土资源厅、民│
│ 13 │ │省电力公司 │政厅、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农垦总局、森│
│ │设施资源共享 │ │ │
│ │ │ │工总局、国资委、金融办、林业厅 │
├───┼───────────────┼──────┼───────────────────┤
│ │ │ │省发改委、财政厅、农委、国土资源厅、民│
│ │推进城乡广电、电信公共服务体系│省广电局、通│政厅、农垦总局、林业厅、森工总局、国资│
│ 14 │ │ │ │
│ │建设,加速农村信息化步伐 │信管理局 │委、金融办、电力公司、工业和信息化委员│
│ │ │ │会 │
├───┼───────────────┼──────┼───────────────────┤
│ │推进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完善工│省文化厅、精│省发改委、财政厅、农委、人力资源和社会│
│ 15 │ │神文明办、广│保障厅、民政厅、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农│
│ │作 │ │ │
│ │ │电局 │垦总局、森工总局、教育厅、旅游局 │
├───┼───────────────┼──────┼───────────────────┤
│ │推进农村教育事业发展工作,实现│ │省发改委、财政厅、农委、人力资源和社会│
│ 16 │ │省教育厅 │ │
│ │公平教育 │ │保障厅、农垦总局、森工总局 │
├───┼───────────────┼──────┼───────────────────┤
│ │ │ │省发改委、财政厅、农委、人力资源和社会│
│ 17 │推进农村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工作 │省卫生厅 │保障厅、民政厅、农垦总局、林业厅、森工│
│ │ │ │总局 │
├───┼───────────────┼──────┼───────────────────┤
│ │ │省人力资源和│省发改委、财政厅、农委、公安厅、民政 │
│ 18 │推进农村社会保障、社会救助工作│ │ │
│ │ │社会保障厅 │厅、农垦总局、森工总局、教育厅、卫生厅│
└───┴───────────────┴──────┴───────────────────┘
┌──┬────────────────┬───────┬────────────────────┐
│序号│ 名 称 │ 牵头部门 │ 协 同 部 门 │
├──┼────────────────┼───────┼────────────────────┤
│ │ 推进商品市场完善工作,建设一批│ │ │
│ 19 │ 区域中心市场和专业市场,健全商│ 省商务厅 │ 省发改委、财政厅、农委、农垦总局、森工│
│ │ │ │ 总局、金融办、质量技术监督局 │
│ │ 品流通机制 │ │ │
├──┼────────────────┼───────┼────────────────────┤
│ │ 推进金融市场完善工作,为城乡统│ │ 省发改委、财政厅、农委、农垦总局、森工│
│ 20 │ │ 省金融办 │ │
│ │ 筹提供金融支持 │ │ 总局、国资委、商务厅 │
├──┼────────────────┼───────┼────────────────────┤
│ │ │ │ 省财政厅、发改委、国土资源厅、供销社、│
│ │ 推进生产要素市场完善工作,促进│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工业和信息化委员│
│ 2l │ │ 省农委 │ │
│ │ 城乡生产要素有效流动 │ │ 会、农垦总局、森工总局、金融办、质量技│
│ │ │ │ 术监督局 │
├──┼────────────────┼───────┼────────────────────┤
│ │ 推进农村社区建设,建立城乡统筹│ │ 省发改委、财政厅、农委、人力资源和社会│
│ 22 │ │ 省民政厅 │ 保障厅、公安厅、农垦总局、森工总局、教│
│ │ 的社区化管理模式 │ │ │
│ │ │ │ 育厅 │
├──┼────────────────┼───────┼────────────────────┤
│ │ 推进平安龙江建设,确保城乡和谐│ │ 省发改委、财政厅、农委、人力资源和社会│
│ 23 │ │ 省公安厅 │ 保障厅、民政厅、农垦总局、森工总局、交│
│ │ 稳定 │ │ │
│ │ │ │ 通运输厅、司法厅、综治委 │
├──┼────────────────┼───────┼────────────────────┤
│ │ 推进城中村改造工作,将城中村纳│ 省住房和城乡│ 省发改委、财政厅、农委、国土资源厅、人│
│ 24 │ │ │ │
│ │ 入城市管理 │ 建设厅 │ 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安厅、民政厅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