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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工商局关于开展国庆中秋食品市场专项整治的通知

  (四)集中开展食用农产品市场检查。加大对各类批发市场、超市和食用农产品市场的执法检查力度,对市场中食用农产品经营主体进行全面清理检查,依法查处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等违法违规行为。提高快速检测频率,严厉打击市场上以次充好、销售变质伪劣食用农产品等违法经营行为,强化市场开办单位和场内经营者责任。特别加强对生猪肉品市场的监管力度,严格落实市场准入制,严禁未经检验检疫部门检验、未加盖检验检疫章的商品进入市场销售。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制售注水猪肉、病死猪肉等违法行为,严防不合格猪肉流入市场,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二、时间安排
  本次专项整治自2010年9月上旬开始,至10月中旬结束。
  三、工作要求
  (一)有效防范,妥善处置“两节”市场突发问题。各地要针对节日食品市场监管工作量大、时效性强、影响面广的特点,坚持预防为主,超前防范,层层落实食品安全预警和应急处置制度,及时有效应对和妥善处置“两节”食品市场突发问题。及时了解各种食品安全信息,掌握食品市场动态情况,综合分析利用各类信息,及时发现可能引发的食品安全事故苗头。一旦发生突发问题,各级工商部门领导干部要靠前指挥,及时妥善处置。两节期间,全省各级工商部门要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畅通通讯联络,落实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对涉及食品安全的有关重大事项和突发问题,要在向当地政府及时汇报和妥善处置的同时,及时报告上一级工商部门。
  (二)严格责任,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各地要切实加强领导,一把手亲自抓,主管领导具体抓,各内设机构按职责分工协作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要层层强化领导监管责任制、属地监管责任制以及各职能机构的监督检查指导责任制,严格责任追究制度。要采取重点督查、交叉检查以及明查暗访等方式,督促各项监管落实到位。对履行职责不力、监管不到位、工作不落实造成严重后果的,严格依法依纪追究其责任。
  (三)加大案件查办力度,强化部门协作配合。各地要及时依法查处在食品检测和日常监管中发现的食品违法经营行为,对监督检查和食品检测中发现的问题产品,立即采取控制措施,追根溯源,查清销路,依法严肃查处。并及时曝光典型违法案件,震慑违法经营者。涉嫌犯罪的,及时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注意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地沟油”等非正规来源食用油和不合格一次性塑料餐盒的危害,提高食品经营者和消费者的食品安全意识。充分发挥12315的投诉举报作用,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加强正面宣传报道,大力宣传专项整治行动情况和成效。各地要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和协调下,依法履职,加强与卫生、质监、药监、公安等部门沟通协作,及时通报信息,强化联合执法,密切协作配合,形成整治合力,确保食品市场消费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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