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完善配套服务体系。完善公用服务设施等配套服务体系,在主城区内合理布局体育馆、博物馆、图书馆等场馆设施和各类学校。完善公共卫生服务,健全疾病防控、医疗救治、公共卫生突发事件预警和卫生执法监督体系,合理布局大中小型医疗机构。健全社会公共安全保障体系,完善防灾、减灾、救灾设施,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六、资源节约与环境友好
(一)大力推进节能降耗。加强对重点企业节能降耗工作的检查和指导,实行重点企业能耗审计和能耗利用状况报告及公告制度,对未完成节能目标的企业,实行强制能耗审计。继续开展重点企业与国际国内同行业能耗先进水平对标活动,推动企业提高节能管理水平。加快实施一批重点节能技改项目,大力推进燃煤工业窑炉改造工程、余热余压利用工程、节约和替代石油工程、电机系统节能改造工程、能量系统优化工程、建筑节能工程、绿色照明工程、政府机构节能工程等八大重点节能工程,鼓励企业推广一批成熟适用的新技术和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形成年节约标煤百万吨的能力。
(二)合理开发利用矿产资源。加强重点矿山建设改造,转变粗放型的开采方式,建立有利于资源节约的价格机制,引导矿山企业规模化开采、集约化经营,提高矿产资源回采率和选矿回收率。推动本地矿产采选企业、冶炼企业与新冶钢、大冶有色等公司的合作,促进本地铁矿、生铁、铜矿等资源的就地转化,提高本地资源型产品的附加值。
(三)加快循环经济发展。按照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要求,以黄石市被列为全省第二批循环经济试点城市为契机,按照“减量化、再利用、再循环”的原则,突出“循环经济企业--循环经济工业园区--城市资源循环型社会”三大重点,继续抓好对湖北新冶钢、大冶有色、华新水泥、大江公司、兴华生化等5家循环经济试点企业的支持指导工作,以点带面,稳步推进。大力实施循环经济“310工程”,重点培育10家发展循环经济示范企业、建设10个重点循环经济项目、研发10项关键及实用技术,构建黄石“一圈(冶金、建材、电力产业循环经济圈)、三园(黄金山、西塞山、长乐山3个循环经济工业园)、三中心(废水回收利用中心、垃圾分类回收中心、固体废物回收处理中心)”的循环经济体系。在钢铁、有色、化工、电力、建材、装备制造等行业探索循环经济发展模式,构建循环经济工业园区,引导园区内各项目之间形成资源能源“生物链”,实现园区污染物零排放。完善发展循环经济的相关政策,在贯彻国家关于发展循环经济的税收优惠政策的前提下,研究制订地方政策支持循环经济工业园区发展,积极发挥园区在发展循环经济中的示范性作用。重点建设以节能环保为特色的黄金山工业园,以钢渣、粉煤灰、铬渣循环利用为特色的西塞山工业园区、以废渣、废气、废水循环利用为特色的下陆长乐工业园区等3个循环经济示范园区,力争将黄金山工业新区建成为国家级循环经济产业园,鼓励大冶有色等龙头企业建立废杂铜等废旧资源回收基地及废旧家电拆解市场,聚集废杂铜资源,为铜产业发展提供资源支持。
(四)加强生态环境修复治理。实施水系网络构筑修复工程,重点实施磁湖、青山湖、青港湖“三湖连通”及“江湖连通”水体修复工程、大冶湖生态修复工程、保安湖、网湖湿地保护与恢复工程、中小河流染水域治理工程、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工程。实施山体生态构筑修复工程,加快推进327个开山塘口治理工程,重点实施黄荆山北麓23个、南麓23个和长乐山沿线7个开山塘口修复治理项目;实施5.56万公顷岩溶地区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采用生物工程技术措施治理石漠化;实施矿山生态环境治理工程、退耕还林后续扶持工程。实施地质灾害综合整治工程,推进尾砂河库整治项目,重点对全市170座尾砂库中的8座病库、6座险库进行整治。实施板岩山二期整治项目和大冶铁矿、铜绿山矿等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
(五)加大环境整治力度。着力开展小水泥、小炼钢等9小企业的专项整治,加快淘汰高耗能、高污染的落后产能,完成省下达我市小企业关停整治任务。2010年底前,将300立方米及以下炼铁高炉和20吨及以下炼钢转炉、电炉纳入淘汰范围,对不能完成节能减排淘汰落后产能任务的地区和企业,暂停项目核准和备案。对限期淘汰的落后装备实施严格监管,防止擅自扩容改造或异地转移。逐步建立并完善垃圾分类收集系统,加快黄石垃圾无害化处理等重点环保项目实施,提高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加快推进环境治理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城市大气污染、噪音扰民专项治理和小街小巷的清理整治,进一步改善提升环境质量。
七、社会事业发展
加强社会事业发展是促进我市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的现实路径。到2015年,社会事业有较大发展,城乡间享受社会基本公共服务的差距明显缩小,社会事业公共服务供给能力显著增强,公共服务的质量和水平有较大提高,基本建立起与经济发展相适应的社会事业服务体系,基本满足城乡居民多层次、多方面的社会事业发展需求。
(一)教育事业
1.巩固加强基础教育。全面巩固九年制义务教育,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坚持分类指导,扩大规模,优化结构,提高质量的原则,大力发展高中教育,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加强农村义务教育,建立健全“防流控辍”机制,重点降低义务教育阶段农村学生的辍学率。完善资助体系,加大对农村经济困难家庭学生救助力度,对贫困家庭学生实施“两免一补”政策。不断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建立责任明确、保障有力、管理有序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的责任机制。进一步抓好全市中小学校点布局优化调整,实施校舍安全工程,改善办学条件。加强中小学校长培训和师资队伍建设,提高办学质量和水平。加强校际、区际之间的合作,实现教育资源共享。
2.重点发展职业教育。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强化专业建设,积极实施集团化、品牌化发展战略。积极发展以中等职业教育为重点的职业教育及培训,以体制创新为突破口,形成多元化的职业教育办学格局。强化职业院校学生实践能力和技能培养,推进工学结合和校企合作的人才培养模式。加强职业教育骨干学校基础能力建设,增加对职业院校实训、实习设施投入,改善学校发展条件。加快黄石市职业教育园区建设,加大黄石中专、省机械工业学校、黄石艺术学校、黄石女子艺术学校等重点职业学校的建设力度,努力扩大中等职业教育办学规模,加强校际合作,进一步提高我市职教办学水平,不断满足初中毕业生和社会各阶层接受职业教育的需求,满足经济发展对技能型人才的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