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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律师协会关于交纳2010年度律师职业责任保险费的通知

宁波市律师协会关于交纳2010年度律师职业责任保险费的通知


各律师事务所:
  经市律师协会常务理事会研究决定,各律师事务所交纳律师职业责任保险费用的标准按2009年12月31日在册的执业律师人数为准,以360元/人计。
  各律师事务所接此通知后,请于4月底前将应交保费汇至: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北仑支公司
  开户银行:浦发银行北仑支行
  帐  号:70034292007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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