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深圳市交通局关于印发《深圳市政府投资公路建设项目代建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2010重新发布)


  11.关于印发《深圳市出租小汽车营运牌照转让质押登记办法》的通知(深交〔2004〕103号)

  12.关于印发《深圳市绿色出租小汽车企业量化评价办法》的通知(深交〔2006〕442号)

  13.关于印发《深圳市交通局处置突发公共事件主体应急预案》的通知(深交〔2005〕667号)

  14.关于开展港口建设费征收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深交〔2004〕546号)

  15.关于印发《深圳市港口建设费分成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深交〔2006〕255号)

深圳市交通局关于印发《深圳市政府投资公路建设项目代建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2005年9月6日 深交〔2005〕565号)

  为加强政府投资公路项目的建设管理,改进政府投资公路项目建设实施方式,规范建设程序,提高项目管理效率和投资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及本市有关规定,我局制定了《深圳市政府投资公路建设项目代建管理办法(试行)》。现予印发,自2005年10月1日起施行。

  深圳市政府投资公路建设项目代建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政府投资公路项目的建设管理,改进政府投资公路项目建设实施方式,规范建设程序,提高项目管理效率和投资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及本市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公路建设项目是指市、区政府投资的公路建设项目,包括公路、公路桥梁、公路隧道和公路渡口。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的公路建设项目代建,是指公路建设项目按照规定的程序,通过招标的方式,委托具有相应资格和能力的专业工程管理单位,按照合同的约定代行项目法人职责,负责建设过程管理的制度。


第 [1] [2] [3] [4] [5] [6] [7] 页 共[8]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