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职业能力建设科。
拟订全市城乡劳动者职业培训和知识更新培训计划方案并组织实施;拟订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市技工院校及职业培训机构发展规划和管理规则并组织实施;落实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管理全市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承担职业技能鉴定机构资格审核、年审和《职业资格证书》验印工作;负责国家职业分类、职业技能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监督实施;组织实施劳动预备制度;承办民办职业培训机构行政许可,负责技工学校、中外合作职业培训机构和职业技能鉴定机构申报工作;指导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技术等级岗位考试考核(鉴定)评审工作;负责全市技工院校新生录取工作,指导全市技工院校招生和毕业生就业工作;指导技工院校和民办职业培训机构教师队伍建设;指导企业开展在职职工技能培训工作,指导行业开展职业技能竞赛;负责全市相关职业培训机构招生简章和广告审核备案;承担有关外国企业驻樊代表机构从事职业培训业务的资格审核和监督;承担市技校招生办公室、市高技能人才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日常工作。
(八)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
会同相关部门拟订全市各类人才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实施办法并指导实施,会同相关部门制定全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有突出贡献专家,享受市政府津贴、省政府津贴、国务院津贴人员的选拔、推荐和管理工作,拟订吸引高层次创新人才和海外留学人员来樊工作的措施和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博士后产业基地的申报和管理服务工作,负责留学生创业园建设和管理服务工作,负责专业技术人员有关信息统计工作,指导二次人才开发,充分发挥离退休专业技术人员作用。
(九)专业技术职称科。
拟订全市深化职称制度改革方案和职称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完善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资格制度,指导实施全市各类专业技术资格、职(执)业资格考试工作;承担全市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管理工作;负责各类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审查,负责组织全市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负责各类各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批、申报和专业职务证书办证发放工作;负责各系列专业技术人员评审委员会和评审专家库建设工作,承担全市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十)事业单位管理科。
承担全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和人事管理工作,拟订全市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人事管理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事业单位人事制度综合配套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承办事业单位岗位聘用和岗位设置方案审核备案信息统计工作;负责事业单位人员、机关工勤人员的流动和年度考核备案及有关信息统计工作;负责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官队伍建设,指导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组织实施市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工作并办理相关手续;承办市事业单位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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