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经济开发区道路16条(段)
1.许繁路(许由路至南外环,长3030米,红线宽20米);
2.解放路(许由路至屯田路,长1500米,红线宽40米);
3.工农路(许由路至阳光大道,长760米,红线宽40米);
4.延安路(许由路至南外环,长3030米,红线宽50米);
5.朝阳路(瑞祥路至屯田路,长1130米,红线宽50米);
6.开元路(阳光大道至屯田路,长300米,红线宽50米);
7.紫阳路(阳光大道至屯田路,长1100米,红线宽25米);
8.灞陵路(瑞祥路至徐庄社区西侧,长720米,红线宽50米);
9.清泥河路(阳光大道至徐庄社区,长300米,红线宽30米);
10.广场路(阳光大道至瑞祥路,长350米,红线宽30米);
11.许由路(延安路至碧水路,长760米,红线宽30米);
12.瑞祥路(解放路至紫阳路,长4170米,红线宽25米);
13.屯里路(延安路至工农路,长810米,红线30米);
14.屯田路(西外环至徐庄社区,长1330米,红线宽50米);
15.阳光大道(西外环至工农路,长3790米,红线50米);
16.堤顶路(清泥河运粮河交汇处至瑞祥路,清泥河段长1600米、运粮河段长2400米)。
(五)许昌县道路3条(段)
1.潩水路(新兴路潩水路桥至金叶大道,长2200米,红线宽40米);
2.文峰路南段(文兴路至瑞贝卡大道,长1300米,红线宽40米);
3.文峰北路(许昌县与魏都区分界线至长葛市界,长10700米,红线宽53米)。
二、规划设计编制工作要求
街景景观规划任务按照管理区域打捆招标,由市城乡规划局牵头负责组织。8月26日前确定规划设计单位,所有规划方案要提交10月和11月份市规划建设委员会会议审议。各责任单位负责的项目要在年底前开工建设。
街景景观规划编制经费依据《城市规划设计计费指导意见》估算,市财政评审中心统一审核确定拦标价,中心区项目所需费用由市财政负责,各区(县)项目所需费用由区(县)负责。
三、规划设计编制保障措施
为切实加强领导,决定成立许昌市区街景景观规划设计编制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城乡规划局局长任组长,魏都区、经济开发区、东城区、许昌县主管领导任副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城乡规划局,具体负责日常工作。各相关单位要根据职责分工,成立工作组织,制定工作方案,明确专人配合设计单位开展工作。市城乡规划局要建立台账,加强督查,建立例会制度,及时协调解决问题,确保按时完成规划设计编制任务。对工作不力、未按规定时限完成目标任务的责任单位,将进行责任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