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律师协会关于参加申请执业实习人员培训的紧急通知
市属各律师事务所:
接《云南省律师协会关于举办申请律师执业实习人员培训的通知》要求(原文可上云南律师网查阅),经市律协与省律协协商,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所2009年办理的实习证人员,以所为单位,在3月15日以前,务必以邮政汇款方式汇至省律协,收款单位:云南省律师协会,每人培训费用450元。请在汇款单附言上注明所名、实习人员姓名。
二、昆明市管律师事务所实习人员名单已上报省律协,各所在确定报名参加培训的人员名单后,请传真一份到市律协,以便核对。传真电话:3101250,黄健收
三、按省律协通知要求,请在3月20日至4月19日通知、组织本所实习人员参加网上听课,以便顺利完成此阶段培训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