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地铁指挥部负责,市发改委、市环保局、市城建集团配合。
31、推广使用清洁能源。在全面稳定实施国Ⅲ油品供应的基础上,2012年前逐步实现主城内所有加油站和所有公交车供应国Ⅳ油品。主城内建设30座天然气加气站,满足5万辆天然气汽车和50%公交车、70%出租车的加气能力。推进汽车充电站项目建设,推广使用电动汽车。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负责,市住建委、市环保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城建集团配合。
32、加快推进油气回收工作。启动对加油站挥发性有机污染控制,开展加油站、储油罐和运油车的油气回收设施建设,2011年前完成主城内所有加油站改造,2012年前完成主城外所有加油站改造。2014年青奥会前逐步实现油气三级回收和在线监控。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负责,市环保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城建集团配合。
33、加大对冒黑烟车辆的查处力度。充分发挥群众的监督作用,依法公告道路抽检或车辆停放地抽检排气超标车辆。对冒黑烟的公交车、环卫车、市政工程施工、货运等车辆实施专项整治,2012年前全面消除机动车冒黑烟现象。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牵头,市公安交管局、交通运输局、市城管局负责,城建集团配合。
34、建立低碳交通示范区。2012年前,在河西青奥会区域及其他部分地区试点建立“低碳交通区”,鼓励天然气、混合动力等新能源汽车及国Ⅴ以上汽车行驶,其他车辆限制进入。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公安交管局负责。
35、完善在用车检测维修制度。进一步优化调整环保检测场站布局。2012年前,全市环保检测与安全技术检验实现“一站式检测”,主城区启动柴油车加载减速工况法检测,全市汽车工况法检测率大于80%。环保与交通部门联合建立“机动车污染维修监管系统”,实现对全市二类以上承担排放超标机动车治理维修企业的联网监督管理,全市车辆定期检测达标率90%以上。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负责,市公安交管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交通运输局配合。
36、提高路检监管执法能力。2012年前,在市区重点路段和主要入城口布设4台遥测和综合路检执法车,在主要交通枢纽和车辆集散地以及公交总站、出租车公司、客货运站、用车大户等车辆集中地设置20套固定式遥感检测设备,达到不拦车、不停车抽查排气超标车辆、严控外地高污染车的能力。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公安交管局牵头,市交通运输局、各区县政府负责,市城建集团配合。
37、提升环保标志管理水平。在全面实施机动车环保标志管理制度基础上,利用物联网技术对不同排放标准的汽车进行分类管理控制,实现相关部门信息共享。2010年开发试用电子环保标志,2011年7月起对新增车辆和在用车辆核发电子环保标志。启用电子环保标志识别系统,试点长三角联防联控机制。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负责,市公安交管局配合。
38、推进一体化机动车排放综合监控能力建设。利用现代科技手段破解机动车污染流动性、分散性、数量性的监管瓶颈,建立一体化监管模式。2012年前,建成集检测场站实时化监控、遥测路检远程控制、区域限行非现场执法、低碳交通区智能化管理、复检监督仲裁比对、上牌标准核查、排放实验等功能于一体的综合性监控中心站房和系统,提高监管能力和水平。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负责,市公安交管局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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