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注重工作创新,打造精品工程
随着增减挂钩工作中迁村并点、聚集融合的不断完善和提高,必然带来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的流转。要积极探索建立城乡统一的土地市场和集体建设用地流转制度。在集体土地流转内容、方式和范围等方面进行有益尝试,围绕依法规范集体土地流转、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建设和农村社会保障、金融服务、户籍管理等方面加大改革力度。建立农村集体建设用地长效管理新机制,重点探索农村住宅贷款融资渠道。确定准入门槛,制定工作程序,先行试点,封闭运行。拆旧区宅基地要依法收回,宅基地权利要按协议承诺放弃;安置区应依法办理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手续或国有土地使用权划拨手续,规范农村宅基地确权、发证工作,为农村住宅抵押贷款创造条件。
把增减挂钩工作与新农村建设相结合,与农村住房建设和危房改造相结合,与加快城镇化进程相结合,与新型社区建设相结合,相互促进,共同提高。鼓励增减挂钩项目区采取居民点集中连片整体改造,统筹规划生产、生活、居住、建设以及生态用地,促进土地可持续利用。拆旧区内始建年代久远、保存较好、具有一定建筑历史文化价值的文物古迹、古村落、特色村、风景名胜、古树名木、革命纪念地、近代代表性建筑等,要依据相关规定有效保护、科学管理、合理利用。安置区要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应配套水、电、气、供暖、道路、垃圾和污水处理等基础设施,引进雨水收集、地源热泵、新型墙材、LED光源、太阳能等低碳环保、节能减排设施。要根据农民实际需求,结合当地风俗习惯、文化传统、建筑风格,组织搞好新型农房建筑设计,体现实用性、艺术性、节能性、协调性和生态性,利用增减挂钩这个平台,打造“百年住宅”。各地要及时总结增减挂钩工作经验和成效,充分运用多种宣传平台和手段,大力宣传推广,抓点带面,整体推进。市政府将定期组织对增减挂钩工作情况进行观摩点评,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带动和促进增减挂钩工作。
七、切实加强领导,落实共同责任
增减挂钩工作实行“市统筹、县组织、镇实施”的层级管理。市政府成立增减挂钩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市发改、公安、监察、民政、财政、国土、规划、住建、交通、农业、水利、审计、人民银行、物价、法制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负责协调增减挂钩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制定增减挂钩工作相关政策。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制定增减挂钩工作方案并报批,审查项目区实施方案,督查项目实施,组织项目验收和落实周转指标的归还计划等工作。县、乡两级政府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推动工作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