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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全市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工作的通知

  3、属于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医院、学校、养老院、福利院、托儿所、幼儿园、图书馆、展览馆、博物馆,劳动密集型企业,旅游、宗教活动等人员密集场所;
  4、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生产、充装、储存、供应、销售单位。
  三、主要任务
  (一)建立完善火灾隐患预防和整治长效机制,着力提高单位预防和检查消除火灾隐患的能力,做到“消防安全自查,火灾隐患自除”。
  1、全市各行业系统主管部门和单位要明确本行业系统、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工作归口职能部门,确定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并明确各自职责,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保证本行业系统消防工作层层有人抓、有人管、有人落实。
  2、定期或不定期开展行业系统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各行业系统原则上每年不少于2次,并在系统内通报检查情况,年度考评兑现奖惩。
  3、督促所属单位确定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工作归口部门及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明确各自职责。
  4、督促所管单位严格落实建设工程消防审核、验收及公众聚集场所开业前消防安全检查等消防行政许可制度及备案制度,从源头上预防火灾隐患产生。
  5、督促所属单位依法建立落实防火检查巡查制度,落实逐级和岗位防火检查责任(重点单位每日要进行防火巡查;公众聚集场所在营业期间应当至少每二小时进行一次防火巡查,营业结束时要对营业场所进行清查;夜间营业的要组织夜间防火巡查;机关团体事业单位至少每季度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其他单位至少每月进行一次防火检查)。
  6、督促所属单位立即整改消除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不能及时消除的,要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资金,限时消除。对建筑消防设施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测,确保完好有效。单位不能自身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要逐级报告。
  (二)加强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建设,着力提高单位组织扑救初起火灾的能力,做到“火情发现早、报告早,小火灭得了”。
  1、督促所属单位建立志愿消防队;符合法定条件的,要建立专职消防队;有保安队员的要建立“保消合一”的消防队。
  2、督促所属单位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定期演练(重点单位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其他单位至少每年进行一次演练),确保一旦发生火情,员工能按照职责分工及时到位、有效处置。
  3、督促所属单位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依法取得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资格证书,熟悉消防设备,并熟练掌握火警处置及启动消防设施设备的程序和方法。
  (三)加强疏散逃生演练,着力提高单位组织人员疏散逃生的能力,做到“能火场逃生自救、会引导人员疏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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