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督促所属单位加强对员工火场逃生自救基本技能培训和实战演练,使员工普遍掌握火场逃生自救基本技能,熟悉逃生线路和引导人员疏散程序。
2、督促所属单位明确疏散引导人员,确保一旦发生火灾,能够及时组织在场人员安全疏散。
(四)开展全员消防大教育大培训,着力提高单位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能力,做到“消防设施标识化、消防常识普及化”。
1、督促所属单位规范消防设施器材标识,落实消防安全“三提示”要求,重点部位、重点场所和疏散通道、安全出口设置“提示”和“禁止”类消防标语。
2、督促所属单位完善消防教育培训制度,重点单位对每名员工至少每年进行一次培训(公众聚集场所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员工普遍达到“懂基本消防常识、懂消防设施器材使用方法、懂逃生自救技能,会查改火灾隐患、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组织人员疏散”的要求。
3、组织所属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参加消防安全专门培训。
四、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7月中下旬)。开展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落实单位消防主体责任,是各行业系统主管部门和单位全面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的重要措施。要将单位“四个能力”建设作为行业系统管理的重要内容,及时召开会议、出台文件,层层部署发动。要明确组织领导和办事机构,落实人员和保障措施,严密组织实施。要逐级签订责任状,明确目标、责任和进度要求,加强检查指导,推动工作有序开展。
(二)全面建设阶段(8月初至10月底)。各行业系统主管部门和单位要根据《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及有关行业消防规章、规范及自治区下发的相关标准,结合实际,推动和指导各级各类单位全面抓好落实,做到达标活动不漏一个单位,“四个能力”建设不漏一个员工,推动“四个能力”工作全面扎实开展。
(三)考评验收阶段(11月)。各级政府、各行业系统主管部门和单位要按照自下而上、层层落实的要求,对照《宁夏回族自治区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标准》等对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工作进行评价分析,对“四个能力”建设情况进行考核验收评比,奖优罚劣。11月10日前,各县(区)政府要完成对本级所辖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考评验收工作,行业主管部门要完成对所属单位的考评验收工作。对考评验收合格的单位颁发《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验收达标单位证书》,对考评验收不合格的单位要督促整改后重新组织验收,直至验收合格。11月20日前,各县(区)政府、有关部门要向固原市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作领导小组提交达标验收工作情况报告。11月25日,市人民政府将组织对各县(区)政府、行业部门开展“四个能力”建设工作进行考核验收,并将考核验收情况通报全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