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夹
法搜网首页
湖南省物价局关于常德市城区居民生活用天然气销售价格的批复
湖南省物价局关于常德市城区居民生活用天然气销售价格的批复
(湘价函〔2010〕126号)
常德市物价局:
你局《关于常德市城区居民生活用天然气销售价格调整意见的请示》(常价〔2010〕74号)收悉。根据《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提高国产陆上天然气出厂基准价格的通知
》(发改电〔2010〕211号)精神,结合你市城区居民天然气价格调整听证会情况,经研究,对你市城区居民生活用天然气销售价格有关问题批复如下:
1、同意你市天然气价格调整为2.80元/立方米(含0.03元的价格调节基金)。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
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
法搜 CopyRight © 2008
www.fsou.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