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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南宁市城乡建设委员会2010年面向社会公开选聘市建筑科学研究设计院副院长简章》的通知


  (六)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身体健康。

  四、选聘程序和要求

  这次公开选聘按照发布公告、组织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研究决定、公示任职等七个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2010年9月6日。

  在广西人才网、南宁人才网、南宁建设信息网等网站及相关单位发布《南宁市城乡建设委员会2010年面向社会公开选聘市建筑科学研究设计院副院长简章》。

  (二)组织报名:2010年9月6日至9月26日。

  凡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报名方式可以是现场报名,也可以通过信函、传真或电子邮件报名。报名时须填写报名登记表(可从网上简章附件中下载,也可到委公选办索取),并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注册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任职文件等证件的原件(审核后退还本人)和复印件(不再退回)各1份,交近期小两寸同底免冠正面彩照4张。外地报考者可在参加面试时携带有关证件原件到委公选办核检。

  报考者应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的,立即取消报考者的参选资格。

  (三)资格审查:2010年9月6日至9月28日

  委公选办负责对照选聘工作方案规定的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四)面试:2010年10月中旬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总分为100分。面试地点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五)考察体检:2010年10月下旬

  按照1∶2的比例,从面试成绩的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考察人选。委公开选聘工作领导小组派出考察组,对考察对象进行严格考察,并按照有关规定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

  (六)研究决定:2010年11月上旬

  根据考察情况,综合各方面条件和因素,经委党组集体讨论决定拟任人选。

  (七)公示任职:2010年11月中旬

  对拟任人选,按有关规定进行任职前公示。公示后,未发现影响任用问题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任职相关手续。委公选办向社会公布公开选聘结果。

  对决定任用的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间享受相应职务待遇。试用期满后,经考核胜任的,办理正式任用手续,任职时间从试用期起计算;不胜任的,免去试任职务,免职后按试任前职级由单位根据本人情况另行安排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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