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卫生厅关于填报2010年1-6月份地方政府性债务报表的通知
(鲁卫规财函〔2010〕24号)
厅直各预算管理单位:
为及时掌握地方政府性债务情况,防范财政和金融风险,根据省财政厅《关于填报2010年1-6月份地方政府性债务报表的通知》(鲁财预[2010]53号)要求,现就做好我厅地方政府性债务报表填报工作提出以下要求。
一、认真统计、准确填报
各单位要严格按照《2010年1-6月份政府性债务报表体系》、《2010年1-6月份政府性债务报表说明》的要求填报本单位的债务情况。与2009年报表相比,此次报表在格式及内容方面有一些新变化,请认真阅读报表填报说明。高校在填报报表时,请一律填为“教育部门-事业单位-普通高校”。各项债务2010年的年初数应与2009年报表中的年末数据保持一致。要注意报表数据之间的对应关系,不得重复计算,不得改变和删除报表样式与项目。
二、报送内容及形式
各单位要将本单位的报表及文字说明,以及对债务余额及结构变化、使用去向、风险程度等内容形成报表分析材料,一并报送省卫生厅。报送形式为纸质和电子版。纸质报表须经本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在封面右上角盖章)。
三、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