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九江浙赣华光镍业有限公司年产30万吨多元金属镍项目备案的通知
(赣发改产业字[2010]1336号)
九江市发展改革委:
报来《关于九江浙赣华光镍业有限公司年产30万吨多元金属镍项目备案的请示》(九发改工字[2010]364号)收悉。根据《
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精神,经研究,同意对九江浙赣华光镍业有限公司年产30万吨多元金属镍项目予以备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建设地点:江西九江瑞昌市码头工业城。
二、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建设红土镍矿货物转运货场、红土镍矿堆放场、原料制备车间、熔炼车间、贫化车间、尾矿渣堆场、供水供电等配套设施。形成年产30万吨多元金属镍生产能力。
三、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30亿元,其中银行贷款16亿元,其余资金由企业自筹解决。
四、项目外部条件:项目建设单位在项目开工前凭此通知到环境保护、国土资源、建设、城市规划、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质量监督等部门办理相关手续。项目建设要严格按照环保、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三同时”的要求进行,落实节能措施,提高水资源、能源利用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