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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州市政府关于印发荆州市“创建平安农机、促进新农村建设”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4.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登记入户率、年检率、驾驶人持证率均达到95%以上,不发生农机死亡事故。
  (四)“平安农机”示范户(合作社、协会、作业公司)创建标准。
  1.模范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严格按照农机安全操作规程驾驶操作,不违法载人,不超速超载,不酒后驾驶,无违章记录,无农机责任事故。
  2.农业机械牌证齐全,机具技术状态良好,按时参加年度检验。
  3.积极带头参加乡(镇)、村和农机管理部门组织的农机安全教育等活动,认真学习、宣传农机安全生产知识,家庭(合作社、协会、作业公司)成员农机安全意识强。
  4.具有熟练驾驶操作和维护农业机械的技能,农机作业质量好、服务态度好、经济效益好,在群众中美誉度高。
  三、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2010年1月底前)。各县市区制定创建“平安农机”活动方案,成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落实创建目标和工作要求。
  第二阶段(2010年2月至2011年6月)。按照“平安农机”示范县(市、区)、乡(镇、办事处)、村、户(合作社、协会、作业公司)创建标准,扎实开展创建工作。
  第三阶段(2011年7月至2011年12月)。按照巩固、提高、完善的要求,对已建“平安农机”示范单位开展“回头看”,确保全面完成创建工作目标。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任务。开展“创建平安农机、促进新农村建设”活动,是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精神,促进平安乡村建设的具体行动,是创建平安畅通县的组成部分,是强化农机安全生产的重要手段。为此,创建活动要与新农村建设和平安畅通县创建结合起来,切实加强领导。成立由市农业局牵头,安全监管、公安交警、交通等部门人员参加的荆州市“创建平安农机、促进新农村建设”活动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创建平安农机、促进新农村建设”活动的组织领导。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在市农机化办公室。各县市区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结合实际,层层制定工作方案,明确目标和任务。要将创建工作纳入各级政府安全生产考核目标体系,保证创建工作顺利开展。
  (二)强化宣传,营造创建氛围。各地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现代传媒方式和拖拉机驾驶员安全片组、农机协会、农机社会化服务组织等阵地,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农机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大力宣传创建“平安农机”的重要意义。突出“五进”(进田头、进学校、进农户、进集市、进社区)和“六个一”(在每个乡、镇、办事处组织一次农机宣传教育活动,给每个机手送一封农机安全倡议书,给农机手和群众放映一部农机安全警示片,给每个村送一套农机安全挂图,给每个农机户送一本农机安全知识手册, 给每个学校或村组织一次农机安全知识讲座),通过广泛深入的宣传发动,切实增强广大农民群众、农机驾驶人和农村中小学生的安全意识,为创建活动营造良好的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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