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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学籍、学年电子注册工作的通知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学籍、学年电子注册工作的通知
(闽教学〔2010〕46号)


各高校、国家海洋局厦门三所: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学籍电子注册工作的通知》(教学司函〔2010〕58号)精神,为进一步做好我省普通高等教育新生学籍电子注册、在校生学年电子注册工作,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认真做好新生资格复核工作和学籍电子注册工作

  (一)严格复核本专科、研究生新生入学资格,加大重姓名重身份证号学生复核力度。

  采取比对录取照片、复核档案材料等多种措施,严防冒名顶替学生入学,对与在校生重姓名重身份证号(简称重名重号)的新生暂时不予注册学籍,待涉及重名重号的相关学校查明情况后再予注册。

  (二)严格复核专升本、研究生新生的前置学历。

  在做新生学籍电子注册时,利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历证书查询系统及《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网上查询系统(http://www.chsi.com.cn)进行前置学历的复核,前置学历复核未通过的不予新生学籍电子注册。

  (三)严查无录取数据的新生入学资格,不留遗留问题

  2010年起,启用“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数据报送系统”,省级招办通过该系统报送所有本专科高考录取数据,该系统与新生学籍电子注册平台对接,各高校可即时查看录取数据报送、审核、运行轨迹(具体操作见学信平台)。各高校应充分利用好招生数据报送系统,督促生源地省级招办及时补报有关录取数据,不留遗留问题。

  (四)做好特殊类型新生学籍电子注册、预科转正工作

  特殊类型的新生录取数据仍由我厅报送。为不影响新生学籍电子注册工作的正常进行,请具有以下特殊类型新生的高校于2010年9月30日前将特殊类型新生录取花名册(A3打印)、录取数据(光盘刻录;数据库格式见学籍学历管理平台资料库)及当年招生录取花名册报我厅学生工作处审核。

  1、普通高等学校录取的专升本学生:我省2010年专升本新生录取数据已在学籍学历管理平台公布,各高校应及时下载核对,并认真清查专升本前置学历,对未取得专科毕业资格的专升本新生,不予注册学籍。2010年普通高校专升本学生其前置学历必须为我省普通高等学校2010年应届毕业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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