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五年制专科进入第四学年的学生;
3、港澳台(华侨)的学生;
4、预科录取,经预科阶段学习达到转入本科培养要求的学生:各有关高校应以预科生当年录取信息为依据,严格核对预科生转正资格,在学籍学历管理平台进行相应转正操作并及时报送相应备案材料;
5、本硕连读;
6、网络教育:网络教育专升本学生其前置学历必须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可查。高校应在新生入学时,主动查验由学生本人提供的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证书查询”结果打印单页。凡无法从网上查询其前置学历的网络教育专升本新生,应出具由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认可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方可进行学籍注册。
我厅将对各有关高校上报的特殊类别新生学籍电子注册数据进行严格审核,凡不符合要求的一律不予通过。
二、进一步做好在校生学年电子注册工作,仔细梳理在校生学籍信息
(一)如实标注各类在校生学籍状态,全面准确地填写学年电子注册信息。
学年电子注册信息的完善性,是毕业生学历证书即时电子注册的必要条件。各高校应切实落实教学司〔2008〕21号文件要求,统筹协调相关部门,在网上按时、准确、全面地标注完整的在校生学年注册信息,为毕业生学历证书即时电子注册打好基础。
为保证学年电子注册数据的实时、动态,各高校应在日常学籍管理工作中及时在学籍学历信息管理平台上标注本校在校生的学籍信息异动情况,并将学籍异动文件抄送我厅学生工作处。
(二)全面梳理在校生学籍信息,严格核查在校生个人信息变更。
各高校应全面梳理本校在校生学籍信息,复核本校在校生个人信息,包括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出生日期、民族等信息,确属报名信息有误的,由新生所在高校联系生源地省级招生部门核查校对,属在校期间发生变更的,由所在高校根据《
普通高等学校新生学籍电子注册暂行办法》第
十二条规定进行初审。在校生个人信息变成申请应于学年电子注册工作结束前在学籍学历信息管理平台提交,同时以正式公函形式将本校在校生个人信息异动情况及有效合法性书面证明材料送我厅学生工作处复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