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加强协作,切实形成联合执法机制
2009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涉及到土地管理的各个方面,关系到全市经济发展的全局。各县(市、区),开发区管委会要实行政府统一领导,监察、人事、国土资源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建设、规划、房管、法制、农业、畜牧等部门及公安、检察院、法院部门要密切配合,形成联合工作机制,充分发挥联合办案优势。对国土资源部门移交的土地违法案件,需追究党纪政纪责任的,监察部门要及时处理到位;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需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要及时向法院提出申请;对占用一般耕地进行养殖和农业结构调整项目需要完善手续的,农业、畜牧、国土资源部门要及时依法办理,确保2009年度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的顺利开展。
(四)严明法纪,切实加大对土地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
2010年,国土资源部将把土地违法案件立案查处率和处罚到位率的高低,作为本次土地卫片执法检查能否通过验收的重要标准。各县(市、区),开发区管委会必须严格按照国土资源部的要求,对土地卫片图斑中涉及的土地违法行为,要及时立案,依法严肃查处,做到既查事、又查人。对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非法占用耕地的建设项目,一律拆除复耕;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含新修编规划)或可以调整规划的违法违规用地项目,要在依法处理到位后,抓紧补办建设用地手续;对以农业结构调整、新农村建设为名,违法用地搞非农建设的,一律严肃查处;对违反国家产业政策批地、越权批地、违规供地、非法占用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严重侵害农民利益等重大违法违规案件,监察机关要会同国土资源部门公开调查、公开处理,对符合问责条件的地方政府负责人和其他负有责任的人员,坚决实施问责。
(五)加快进度,按时完成检查工作任务
市政府将于5月上旬开始对各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根据检查结果将对辖区内违法占用耕地面积占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总面积的比例达到10%以上或虽未达到10%,但造成恶劣影响或严重后果的乡(镇、办事处)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员进行约谈和问责,督促整改;8月下旬组织检查验收。各县(市、区),开发区管委会要集中时间、集中人员、集中精力,严格按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各个步骤的时间安排,抓紧抓好各个阶段的工作。
调查核实要证据确凿,实事求是,准确反映实际情况。对违法行为要分类提出处理意见,加大自行纠正力度,处理措施彻底到位。对调查核实不准确或者虚报、瞒报,自行纠正措施落实不力或不能按时完成工作任务的,市政府将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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