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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郑州市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郑州市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郑政办〔2010〕32号 二○一○年三月二十五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郑州市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郑州市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郑州市委 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郑州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郑文〔2009〕179号),设立郑州市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为主管全市外事侨务工作的市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责调整
  (一)加强统筹协调有关部门及社会团体开展涉侨工作的职责。
  (二)加强全市因公出国(境)的管理职责。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外事侨务和港澳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实施措施和办法;开展外事和侨情调研,拟定全市外事侨务和港澳工作规划,并负责督促落实。
  (二)指导协调全市外事侨务活动和对外友好交往;统筹办理市领导的对外交往事宜;负责接待来访的重要外宾和侨港澳同胞;指导和协调全市涉外礼宾接待工作。
  (三)归口管理全市因公出国(境)和邀请外国人来郑工作。
  (四)指导协调有关部门处理涉外事件;协同有关部门管理境外非政府组织在郑活动和来郑采访的国(境)外记者;指导有关部门做好我市外国专家工作;负责在郑举办国际会议的申报工作。
  (五)指导全市民间对外交往工作;指导、推动全市对外经济、科技、文化交流工作。
  (六)统筹协调有关部门和社会团体涉侨工作;协调有关部门维护归侨、侨眷的合法权益;负责侨港澳同胞来信来访工作;协调、监督涉侨捐赠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归侨、侨眷代表人士的人事安排工作。
  (七)负责海外侨胞、港澳同胞的联谊服务工作,开展对华侨、华人及其社团的团结友好工作;通过侨务工作渠道开展对台工作。
  (八)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涉侨经济、科技合作、文化交流,协调涉侨经济投诉工作。
  (九)归口管理全市涉港澳事务。
  (十)承担市委外事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职责。
  (十一)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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