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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铜陵市2010年群众体育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五)积极打造市全民健身特色品牌。

  坚持普及与提高相结合,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各全民健身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要带头开展形式多样的全民健身活动。实施全民健身活动品牌引领战略,鼓励各级各部门创新活动形式,创建群众体育赛事品牌活动。继续做好机关广播操推广工作,抓好农民、老年人、职工、妇女、少数民族等不同人群健身活动,努力形成一县(区)一品牌,一乡镇(街道)一特色的体育赛事新格局。

  (六)建成铜陵市国民体质监测中心。

  各有关部门要积极配合市体育局落实好我市国民体质监测中心的组织架构、人员配备及培训、监测器材购置及安装、建设经费的保障等,加快铜陵市国民体质监测中心建设步伐,共同搭建科学健身的指导、服务和保障平台,更好地指导广大群众科学地开展健身活动。

  (七)加大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力度。

  积极开展我市等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工作,组织推荐国家级和省一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工作。举办二、三级社会体育员培训班,培训40名以上社会体育指导员,强化社会体育指导员和体育骨干在健身活动中的指导作用。按照国家体育总局和省体育局的要求,逐步开展全民健身志愿者队伍的建设。

  三、保障措施和要求

  (一)各负其责,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要以实践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加强对群众体育工作的组织领导,把大力开展全民健身运动纳入文明创建、行风建设以及部门工作计划和考核目标,加大经费投入,引入激励机制。市全民健身工作委员会各成员单位要相互配合,各负其责,共同促进我市全民健身事业全面进步。

  (二)突出重点,加大全民健身工程建设。以“政府主导、体彩配套、社会参与”为原则,加大投入力度,拓宽筹资渠道,重点抓好农民体育健身工程、全民健身路径工程、全民健身广场、国民体质监测中心、体育俱乐部等各类全民健身工程的建设和创建,做到计划合理、管理到位、责任到人,充分发挥全民健身工程的阵地作用。

  (三)加强宣传,营造良好发展氛围。各级各部门和新闻媒体要高度重视《全民健身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充分发挥舆论引导作用,不断创新宣传方式,注重宣传实效,切实为群众体育工作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形成全社会重视群众体育、积极参与全民健身的浓厚氛围,促进全民健身运动普遍化、经常化、生活化和科学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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