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环保系统2010年度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指导意见
(鄂环发[2010]24号)
为进一步推动全省环保系统政风行风建设再上新台阶,切实提高依法管理和文明服务水平,促进党风廉政建设的深入开展。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纠风办关于2010年度全省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意见>的通知》精神,结合实际,现对2010年全省环保系统政风行风评议工作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工作原则和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的方针,以关注民生、改善民生、服务民生为切入点,以人民群众满意为标准,以不断提高行政效能和服务质量为宗旨,以完善规章制度、规范执法行为为基础,以预防行业不正之风为目标,着力构建政风行风建设的长效机制,切实加强全省环保系统政风行风建设,为开创环保工作新局面提供有力保障。
二、评议对象和内容
(一)评议对象。主要是各市(州)、县(市、区)环保部门。
(二)评议内容。以优化环境,关注民生,切实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为主题,重点评议以下内容:
1.履行职责、落实政策的情况。是否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扩内需、促发展,把加强政风行风建设、优化发展环境工作列入重要日程,制定具体措施,着力解决影响和制约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取得新的明显成效。
2.执行力建设的情况。是否具有全局意识和大局观念,执行党委、政府重大决策雷厉风行,按时完成年度工作目标;是否以廉洁、勤政、务实、高效为标准,切实规范机关行为,改进工作作风;是否完善工作运行程序,积极建立和完善方便、快捷、高效、为民的工作机制;是否增强服务意识,减少审批事项,提高工作效率,提升服务质量;是否认真纠正环境保护工作中的不作为、乱作为、低效率等影响机关效能和执行力的问题。
3.权力公开透明的情况。是否扩大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范围,紧紧围绕涉及人民群众和服务对象切身利益重要事项的办理和行政审批等重要权力的行使,着力实现重点领域、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的动态公开;是否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自然保护区管理、电磁辐射环境管理、危险废物经营许可等实行网上公开和办理;是否进一步健全完善结构科学、配置合理、程序严密、运行公开、制约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促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