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卫生局关于加强中秋国庆期间餐饮食品安全监管预防控制食物中毒事件的通知
(锡卫法监〔2010〕71号)
各市(县)、区卫生局,新区社会事业局,市卫生监督所:
2010年中秋、国庆节日即将来临,为保障节日期间我市餐饮食品卫生安全,预防控制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过上一个欢乐、祥和、健康、安全的节日,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严防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
近期,天气持续炎热,极易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又恰逢中秋国庆双节来临、秋季学校开学、第八届中国无锡太湖博览会召开,世博食品安全保障工作也已进入冲刺阶段,请各地、各有关单位务必要以对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高度重视节日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进一步加强餐饮消费环节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积极采取有效措施,严防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确保节日、重大活动举办期间以及学校食品卫生安全。
二、集中力量,深入开展食品安全专项监督检查
各地、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我局下发的《转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卫生管理与监督工作通知的通知》(锡卫法监〔2010〕24号)、《关于开展“蓝盾八号”全市学校卫生监督检查专项行动的通知》(锡卫法监〔2010〕40号)、《关于深入推进“放心豆制品”工程的通知 》(锡卫法监〔2010〕48号)、《层转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开展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锡卫法监〔2010〕51号)、《关于开展餐饮服务环节一次性塑料餐盒专项整治的通知》(锡卫法监〔2010〕63号)、《关于印发〈无锡市卫生监督稽查工作方案〉的通知》(锡卫法监〔2010〕68号)等要求,深入开展学校卫生、工地食堂等食品安全专项监督检查和稽查工作,并要集中力量对旅游景点、车站码头、特色街区等重点场所的餐饮服务单位以及集体用餐配送单位、接待旅游团队的宾馆饭店及餐馆、农家乐和承办集体聚餐的大、中型餐饮服务提供者等重点单位重点进行专项监督检查与节日巡查工作,对餐饮单位的食品原料索证索票和进货查验、凉菜制作、食品冷藏、餐饮具清洗消毒、人员健康状况、食品添加剂及猪肉和豆制品、奶制品的采购与使用等情况进行重点检查,严格落实食品安全各项要求,严格落实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工作,防止集体性食物中毒及其他食源性疾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