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加强宣传,营造食品安全良好氛围
各地要结合本月举办的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利用网络、报纸、电视、广播等形式发布食品安全消费提示,深入广泛宣传《
食品安全法》、《
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
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宣传安全饮食、预防食物中毒等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知识,努力营造食品安全良好氛围。
四、加强联系,做好突发事件应对准备
各地、各单位要加强单位内部管理,切实安排好节日期间的值班工作,加强应急技术队伍建设,做好食物中毒和其他食源性疾病事故的应急处理准备工作。一旦发生食物中毒事故,要在积极救治病人、采取措施开展调查中毒原因的同时,及时按照省食药监督局《转发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办公室关于加强餐饮服务食物中毒信息上报的通知》要求,及时报告有关情况。《转发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办公室
关于加强餐饮服务食物中毒信息上报的通知》见我局《关于加强餐饮食品安全监管预防食物中毒工作的通知》(锡卫法监〔2010〕44号)附件。
请各地于节日前3天将节日期间食品安全值班安排表报市卫生局法监处和市卫生监督所。
另请各地将节日期间食品安全及监督检查情况以书面及电子文档形式于每天14时前报市卫生监督所(节日最后一天14时前报送整个节日期间食品安全总体情况),请市卫生监督所汇总后于15点前报市卫生局总值班室,本次双节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情况及汇总表请于10月8日下班前报市卫生局法监处。市卫生监督所值班电话兼传真:82827110,E-mail:wxswsjd@163.com;市卫生局总值班电话兼传真:82723471, E-mail: wsjfjc@163.com。
附件: 2010年中秋、国庆期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检查情况汇总表
二○一○年九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