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生产指导科(粮油经济作物科)
负责制定种植业、养殖业、农机等年度工作计划并监督实施;指导粮油经作结构和布局调整及标准化生产;组织协调粮油经作项目的实施和管理;负责生产调度、农业调研和灾情疫情的调查汇报工作;拟订果园、菜地保护与补偿制度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经济作物种苗管理工作;提出经济作物生产重大技术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经济作物遗传资源保护;负责全局业务性材料的起草;负责蔬菜基地的建设管理工作,负责农业防灾减灾和基本农田保护工作。
(六)市场与涉外科(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
拟订农业和农村经济信息体系、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采集主要农产品和重要农业生产资料的流通及价格信息;承担培育、保护和发展农产品品牌有关工作;负责农业信息服务体系建设和农业统计工作;负责招商引资、开放型农业及农业涉外日常事务工作;负责开展旅游休闲农业工作,拟订旅游休闲农业发展规划;承担组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组织协调农业投入品市场监督检查、农产品安全的事故处理和突发事件应对;组织协调“菜篮子”工程的有关工作。
(七)科技教育科
拟订农业科研、农技推广的规划和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农业科研、技术引进、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工作;指导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指导农业教育工作;指导农民从业技能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工作;组织农业科技示范项目的申报、检查、验收评比工作;管理农业科技成果、专利;负责农业科技普及农业职业技能认证工作;指导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生态农业、循环农业和农村节能减排工作;组织开展农业面源污染普查与治理;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负责农业生物物种管理;承办涉农社会团体组织管理工作;负责农业对外宣传工作。
(八)行政审核审批科(政策法规科)
负责农业行政许可(审核、审批)相关工作的综合协调;承办农业行政许可(审核、审批)有关事项;负责农业行政许可(审核、审批)事项的备案登记;组织提出农业法规草案和规章的起草建议和执法监督工作;指导农业行政执法体系建设;承担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
市农垦事业管理办公室。具体承担对全市农垦管理工作的指导与协调,并负责与省农垦事业管理办公室的对口联系。
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纪委(挂纪工委牌子)、监察室。纪工委(监察室)为市纪委(市监察局)的派驻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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