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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1年市级财政预算编制工作的通知

  (三)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由市财政局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编制。

  (四)复合预算

  市财政局在以上预算的基础上分别编制政府采购预算、政府债务预算、基本建设预算和社会保障预算,进一步明确各类资金的管理职责,强化预算管理。

  三、2011年市级财政预算编报时间安排

  (一)部门预算

  1、“一上”阶段(2010年10月30日前)

  市直各部门和单位向市财政局报送部门预算草案,附编制说明,加盖公章后送市财政局。

  2、“一下”阶段(2010年12月10日前)

  市财政局审核、汇总市直部门和单位的“一上”预算草案,报经市政府审查同意后,向市直部门和单位下达预算控制数。

  3、“二上”阶段(2010年12月底以前)

  市直各部门和单位根据财政部门下达的预算控制数,修改调整部门预算草案,编报“二上”预算草案加盖公章送市财政局。

  市财政局将部门预算草案报市政府审定后,提交市人大财经委、市人大常委会预工委进行初步审查,再由市政府上报市人代会审批。

  4、“二下”阶段

  市财政局根据市人代会批准的预算在30日以内批复市直各部门预算。市直各部门在市财政局批复本部门预算之日起15日内,批复所属各单位预算。

  (二)其他预算

  部门专项资金预算草案,市直各部门和单位在2010年10月30日前随部门预算一并报市财政局,市财政局审核汇总后按预算编制程序报批。

  政府专项资金预算草案、政府性基金预算草案、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草案,由相关单位在2010年11月30日前将预算申报文本和编制说明报市财政局,市财政局审核汇总后按预算编制程序报批。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草案在企业年报和审计报告完成和公告后,由市财政局编制按预算编制程序报批。

  四、2011年市级财政预算编报工作要求

  (一)市直各部门和单位要按照统一的部门预算编制格式和规范的编制方法,在合理测算的基础上,分别编制部门收入预算、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部门预算的各项数据要做到准确、可靠,确保部门预算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二)市直各部门和单位要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完善收支测算办法,实事求是编报2011年非税收入计划,把该编的收入和支出全部编入年初预算,切实提高部门预算编制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在2011年预算执行中,除增加成本支出等情况外,原则上不办理非税收入预算调整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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