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组织实施全市物流业发展规划;研究拟订加快物流业发展政策;负责全市物流体系节点的规划布局、建设和管理;培育和引进大型物流企业,推进物流体系认证,协调重点物流项目建设。
(九)拟订全市商贸城建设总体规划和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并组织实施;研究拟订规范市场秩序、繁荣市场消费政策;组织大型商业设施建设项目的听证工作,协调解决建设中的有关问题。
(十)负责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负责成品油、酒类、拍卖、典当、生猪屠宰、旧货流通、实物租赁、再生资源、报废汽车回收、二手车交易、药品流通等特殊行业的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加强流通领域商品质量、计量和标准的监督检查。
(十一)负责涉及世贸组织相关事务的研究、指导和服务工作;组织协调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及其他与进出口公平贸易相关的工作;建立进出口公平贸易预警机制;组织产业损害调查;指导和协调国外对我市出口商品的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的应诉及相关工作;审批、管理国(境)外经济组织驻郑代表和办事机构。
(十二)研究拟订会展经济发展政策和规划;组织、申报、指导以郑州市名义在境内举办的各种交易会、展览等活动。
(十三)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商务局设19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综合协调局机关工作;负责机关文电、政务信息、提案建议办理、综合治理、机要保密、档案、催办查办等工作;负责机关后勤保障和安全保卫等工作;承担对外宣传和新闻发布工作;负责机关电子政务的组织实施工作;负责商贸史志、年鉴的编纂工作。
(二)组织人事处。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人事管理和机构编制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出国人员审查、安全教育工作;协调、指导所属单位加强党组织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指导监督所属单位安全消防和安全生产经营。
(三)政策法规处。负责内外贸易、国际经济合作、外商投资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宣传;参与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和政策;承担内外贸易和国际经济合作领域中的反垄断调查和取证工作;负责拟订重大经贸协议、合同及章程,协调处理重大争议案;负责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负责世贸组织规则的研究、咨询;负责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等涉及进出口公平贸易的相关工作;负责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等案件对我市产业损害的调查起诉工作;建立产业损害预警机制;审报、管理国(境)外经济组织驻郑代表和办事机构。
(四)财务处。负责机关财会工作;指导、监督、管理所属单位的财会工作;负责申报管理和争取国家、省、市各项业务资金和专项资金;负责拟订市本级财政设立的有关商务工作的各类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方法和相关实施细则;做好局机关的国有资产监管工作;负责全市外经贸企业出口退税的协调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会计人员从业资格、技术职称管理和继续教育培训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