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各级党组织要利用多种形式大力宣传
《廉政准则》。要在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上开辟专栏;向党员干部印发
《廉政准则》宣传册;认真组织开展以学习贯彻
《廉政准则》为主题的“党风廉政宣传教育月”活动,组织党员领导干部开展
《廉政准则》知识测试,在广大党员干部中广泛开展廉洁从政教育;总结宣传一批模范遵守
《廉政准则》的先进典型,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和导向作用。各级党委要把
《廉政准则》纳入党委中心组学习计划,各级党校要把
《廉政准则》列入党员领导干部学习培训的重要内容。各地各单位要把学习
《廉政准则》列入日常学习计划,运用专题讲座、专门培训、典型示范等形式认真组织学习。通过认真组织学习宣传,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深刻理解掌握
《廉政准则》的主要内容和基本精神以及贯彻实施
《廉政准则》的重要意义,切实严格遵守
《廉政准则》。
三、开展自查,组织召开以学习贯彻
《廉政准则》为主要内容的专题民主生活会
全省各地各单位要以学习贯彻
《廉政准则》为主题,召开一次党委(党组)专题民主生活会。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严格按照
《廉政准则》提出的要求和规定,认真对照检查自身从政行为。要认真分析本地本单位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着力解决涉及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突出问题,尤其要着力解决党员领导干部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的问题,坚决杜绝以各种名义收受钱物,利用公款公物假公济私、化公为私的行为;着力解决党员领导干部私自从事营利性活动的问题,坚决杜绝个人或者借他人名义经商办企业、在国(境)外注册公司或者投资入股,违规拥有非上市公司(企业)的股份或者证券,违规买卖股票或者进行其他证券投资,违规在经济实体、社会团体等单位中兼职或者兼职取酬以及从事有偿中介活动等行为;着力解决党员领导干部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的问题,坚决杜绝违规干预和插手建设工程项目承发包、土地使用权出让、政府采购、房地产开发与经营、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介机构服务以及企业重组改制和生产经营等市场经济活动的行为;着力解决党员领导干部利用职权和职务影响为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谋取利益的问题;着力解决党员领导干部违反规定选拔任用干部的问题,坚持党的干部路线和用人标准,严格按条件和程序选拔任用干部;着力解决党员领导干部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坚决杜绝讲排场、比阔气、挥霍公款、铺张浪费以及脱离实际、弄虚作假、损害群众利益和党群干群关系等不良风气。民主生活会检查整改情况要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