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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顺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顺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十七)安全生产管理科
  组织和参与全市工业、信息化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指导重点行业排查治理隐患;协同有关部门对煤炭等行业安全生产进行监管;参与、指导、协调煤炭等行业安全生产事故的抢险救灾和调查处理;参与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和矿山安全标准的管理工作;按权限承担民爆器材销售许可申请的受理、审查和《民用爆炸物品销售许可证》初审、上报工作;完成市安委会交办的工作任务。

  (十八)人事教育科
  承担党建工作、干部队伍建设、人事管理、机构编制、教育培训、离退休人员管理和服务工作;联系指导群团工作;拟定全市工业和信息化干部、经营管理者、煤炭等能源企业人才及职工培养规划和机关干部理论教育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

  四、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安顺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机关行政编制38名(含单列纪检监察编制2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3名、纪检组长1名、总工程师1名、总经济师1名、机关党委书记1名;纪检组副组长(监察室主任)1名、科级领导职数22名。

  机关工勤人员编制5名。

  五、其他事项
  (一)将安顺市煤炭行政执法支队更名为安顺市工业和信息化执法监察支队,为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管理的正科级事业单位,由市财政实行全额预算管理。核定事业编制10名,均为管理人员,其中:支队长1名,副支队长2名。

  主要职责为:负责工业和信息化领域行政执法监察;负责煤炭行业法律、法规、政策宣传和行政执法工作,督促煤炭企业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整顿煤炭经营秩序,规范煤炭经营市场。

  (二)撤销原安顺市乡镇企业局管理的安顺市乡镇企业技术推广站、安顺市矿山安全管理站,合并组建安顺市煤电产业发展中心,为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管理的正科级事业单位,由市财政实行全额预算管理。核定事业编制11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1名。人员编制结构为:管理人员5名、专业技术人员5名、工勤人员1名。

  主要职责为:负责煤电经济的发展分析与预测;研究拟定促进煤电产业发展的办法和措施;指导或组织拟定煤电产业发展规划和经济技术政策措施;培育和管理煤电市场;协调全市煤电发展和平衡煤电资源;承担煤电产业项目储备和招商引资工作;开展煤电资源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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