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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农业委员会、旅游局关于组织开展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县、示范点创建活动的通知

安徽省农业委员会、旅游局关于组织开展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县、示范点创建活动的通知
(皖农特〔2010〕320号)


各市农委、旅游局(委):

  现将《农业部国家旅游局关于开展全国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县和全国休闲农业示范点创建活动的意见》(农企发〔2010〕2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充分认识加快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发展的重要意义。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是充分利用农业生产过程、农民生活和农村生态,为消费者提供休闲、观光、体验等服务,实现农业多功能、高效益的新型产业。发展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是进一步拓展农业功能、调整农业结构、改善农村环境、促进生态保护、扩大农民就业、推动城乡互动、促进新农村建设、增加农民收入、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不仅可以促进农民就业增收,而且可以带动农村二、三产业,特别是农村服务业的发展,促进农业产业转化升级和发展方式的根本转变。开展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县、休闲农业示范点创建活动,是以典型引路,进一步推动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发展,全面拓展农业的观光休闲、生态保护、文化传承等功能,带动经济增长,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举措。农业部和国家旅游局已把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产业上升为国家战略,作为破解“三农”问题的战略支撑点,建设新农村和小康社会的有效载体,促进旅游业发展新的增长点。我省是农业大省,也是旅游大省,把丰富的农业资源和旅游资源有机结合,开发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具有广阔的发展潜力和前景。各级农业、旅游部门一定要进一步提高认识,采取有效措施,推动我省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产业持续健康发展。

  二、组织开展全国、全省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县、示范点创建工作

  (一)总体目标:从今年开始,用3年时间,争创3-5个国家级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县、10个示范点;创建10-15个省级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县,50个省级休闲农业示范点;打造3-5条省级休闲农业精品线路。2010年将组织申报全国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县2个、示范点5个;省级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县5个、示范点15个。省级示范县、示范点由省农委、省旅游局联合授予“安徽省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县”、“安徽省休闲农业示范点”牌匾。从2011年开始,申报国家级休闲农业示范县、示范点从省级休闲农业示范县、示范点中择优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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