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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数据交换中心维护数据工作的通知

乌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数据交换中心维护数据工作的通知
(2010年4月26日 乌海政办字〔2010〕26号)


市府有关部门,各有关驻市单位:
  为提升全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水平,提高各部门业务数据的准确率和复用率,便于数据查询与领导决策,2008年,根据市主要领导指示,我市开展了市政府数据交换中心建设。目前,基础建设已经顺利完成,数据平台操作培训工作也已进行完毕。为尽早发挥市政府数据交换中心作用,现急需相关部门向数据交换平台传送数据。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涉及部门及数据内容
  市 经 委:企业基本信息,经济运行状况;
  市公安局:身份认证,车辆登记,车辆审验,驾驶员信息,违章信息,房 屋租赁登记,人口数据库;
  市民政局:低保人口信息,老年人口信息,退伍军人、转业人员基本信息;
  市人事局:人才交流、专业技术人员信息,公务员、事业人员信息;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社保、医保信息;
  市国土资源局:土地证办理信息,土地证真伪验证,评审项目文件,土地评估信息;
  市 建 委:造价信息,交易信息,廉租房信息,住房公积金,竣工验收报告、备案信息,棚户区改造信息,房产信息;
  市交通局:出租车、货运车辆GIS信息;
  市人口和计生委:全员人口基本信息,暂住人口、生育状况信息,房屋租赁人员基本信息;
  市环保局:环境监测和节能减排信息,环保许可证,监控视频;
  市统计局:经济普查,宏观经济信息;
  市规划局:城市总体规划,评审项目文件,规划证、工程许可证验证;
  市行政执法局:城市综合管理信息;
  市安监局:危化企业安全生产监控信息;
  市煤炭局:煤炭安全生产监控信息,监控视频;
  市国税局:税务征缴信息,车购办车型数据;
  市地税局:税务征缴信息;
  市工商局:企业登记、名称变更基础信息,营业执照验证,房屋租赁登记,法人登记信息;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法人机构代码认证,技术监督信息,特种设备监控信息;
  人民银行乌海支行:征信验证。
  二、数据传送相关事宜
  (一)数据传送方式。
  业务数据置于互联网上的,通过政务外网平台接入;业务数据置于专网上的,可通过独立专线接入,或通过市委电子政务内网传送;有物理隔离要求的,设专门的数据中心数据前置机进行采集,由专人负责数据上传。除确定可以公开的信息外,接入数据只为市政府、业务部门提供查询决策、互相查询比对服务。数据不对互联网公开,不涉及涉密和隐私信息接入。
  (二)数据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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