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防震减灾工作的意见

  (三)提高水利水电、输油气管线等重大工程的抗震能力。优化抗震设计、施工,确保重大工程安全。加强抗震性能鉴定与核查登记,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加快落实水库、重点江河堤防的安全保障措施,抓紧完成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内病险水库的除险加固。加强输油气管线、重点污染治理设施等管理和维护,防止地震引发次生灾害。

  (四)开展重要工程设施紧急自动处置技术研究。组织开展城市轨道交通、高速铁路、输油输气主干管网电力枢纽等重要工程设施地震紧急自动处置技术系统研究,选择试点地区逐步将紧急自动处置技术纳入安全运行控制系统,提升重要工程应对破坏性地震的能力。

  六、推进地震应急救援能力建设

  (一)健全完善地震应急指挥体系。按照统一指挥、反应迅速、运转高效、保障有力的要求,加强抗震救灾指挥体系建设。各级政府要完善防震减灾工作联席会议的各项规章制度,明确责任分工,健全指挥调度、协调联动、信息共享、社会动员等工作机制。建设完善市、县(市、区)地震应急指挥技术平台,建立地震应急基础数据库的日常更新机制,加强灾害损失快速评估、灾情实时获取和快速上报等系统建设,为抗震救灾决策提供支撑。进一步增强地震预案及相关预案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经常性地开展预案演练,适时组织跨区域、跨部门以及军地联合的抢险救灾演练。

  (二)加强地震灾害救援力量建设。建立以地震灾害专业救援队伍为主体、各有关行业专业救援力量为骨干、志愿者队伍为补充的“三位一体”地震紧急救援队伍,配备专业设备,加强日常培训和演练。各市、县(市、区)要以公安消防部队及其他优势专业应急救援队伍为依托,建立或确定“一专多能”的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街道、乡镇要充分发挥具有相关救援专业知识和经验人员的作用,组建应急救援组织。要充分发挥解放军、武警部队在抗震救灾中的作用。建立地震应急救援协调机制,逐步形成全省统一领导、协调有序、专兼结合、优势互补、保障有力的地震应急救援队伍体系。

  (三)推进应急避难场所和物资储备建设。各地要将应急避难场所建设纳入城乡建设规划,已经列入规划的要提前安排实施,按照国家标准加强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加强省、市、县三级救灾物资储备体系建设。实施专业储备与社会储备、物资储备与生产能储备的有机结合,合理确定储备品种,科学增加储备规模,提高救灾物资储备的针对性和实用性,建立健全跨部门、跨地区、跨行业的物资生产、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机制。


第 [1] [2] [3] [4] [5] [6] 页 共[7]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