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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方案通告(苏府通[2010]20号)

  (二十)开发区黄潦泾社区(原通桥村1组)耕地0.3385公顷;
  (二十一)木渎金山村1组0.0504公顷;
  (二十二)木渎金山村5.8874公顷;
  (二十三)木渎金山村(原南浜村1组)耕地2.5579公顷;
  (二十四)木渎金山村(原南浜村4组)5.3072公顷;
  (二十五)木渎尧峰村(原谢村3组)1.8248公顷,其中耕地1.2199公顷;
  (二十六)木渎尧峰村0.0688公顷;
  (二十七)胥口东欣村(原上供村21组)2.5145公顷,其中耕地2.3676公顷。
  四、土地补偿安置标准
  (一)土地补偿和安置补助费标准。

地类名称

面积(公顷)

土地补偿费标准

安置补助费标准

耕 地

18.6102

27万元/公顷

2.5万元/人

园 地

3.2803

32.4万元/公顷

坑塘水面

0.1314

36.72万元/公顷

养殖水面

0.3405

55.08万元/公顷

/

畜禽饲养地、农村道路、农田水利、田坎

0.9017

45.9万元/公顷

居民点、工矿用地、建制镇、公路、特殊用地

19.6205

27万元/公顷

未利用水域

0.0749

13.5万元/公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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