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夹
法搜网首页
咸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在长江河道咸宁段禁止采砂的通知
咸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在长江河道咸宁段禁止采砂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为了加强河道采砂管理,维护河势稳定,保证防洪和通航安全,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
》、《
长江河道采砂管理条例
》等法律法规,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在长江河道咸宁段禁止采砂作业。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
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
法搜 CopyRight © 2008
www.fsou.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