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咸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在长江河道咸宁段禁止采砂的通知

咸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在长江河道咸宁段禁止采砂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为了加强河道采砂管理,维护河势稳定,保证防洪和通航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长江河道采砂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在长江河道咸宁段禁止采砂作业。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