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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滁州市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通知

  发生小型地质灾害或临灾险情时,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应成立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指挥机构,由政府领导负责、有关部门组成,在本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统一指挥和组织地质灾害抢险救灾工作。

  (二)工作机构及职责

  1. 市指挥部办公室

  市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国土资源局。办公室主任由市国土资源局局长担任,副主任由市国土资源局分管地质环境工作的副局长担任,具体负责指挥部的日常工作。

  市指挥部办公室主要职责:负责汇集、分析、整理并上报地质灾害险情灾情和应急处置与救灾进展情况;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分析灾害发展趋势,对灾害损失及影响进行评估;贯彻市指挥部的指示和部署,提出应急处置与救灾对策方案和措施建议;协调并督促、检查、落实各成员单位的应急工作;统一向宣传部门提供险情或灾情及应急工作信息,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组织应急防治与救灾的新闻发布、宣传报道等工作;起草市指挥部文件、简报,负责市指挥部各类文书资料的准备和整理归档;做好市指挥部日常事务和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2. 应急工作组

  市指挥部下设6个工作组作为具体工作机构。

  (1)紧急抢险组:由市武警支队牵头,市国土资源局、公安局、建委、交通局、水利局、民政局等有关部门参加,负责组织抢险队伍,抢救被压埋人员;对已经发生或可能引发的水灾、火灾、爆炸及剧毒和强腐蚀性物质泄漏等“次生灾害”进行抢险,消除隐患;根据实际情况,及时组织受到地质灾害威胁的人员、财产转移到安全地带,情况紧急时,强行组织避灾疏散。

  (2)调查监测组:由市国土资源局牵头,市建委、交通局、水利局、气象局、地震局等有关部门参加,负责调查、核实险情或灾情,组织险情或灾情的监测和评估,预测灾害发展趋势和潜在威胁,提出应急防范对策、措施,开展监测工作。根据灾情发展实际调集有关专业技术人员,组成专家组,开展应急调查,确保应急工作需要。

  (3)医疗救护与生活保障组:由市卫生局、民政局牵头,市直有关部门参加,负责组织急救队伍、抢救伤员和所需药品及医疗器械的供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和控制传染病的暴发流行;指导灾区做好灾民的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包括急需救济物资的供应、调配和管理,灾民临时安置和管理,以及死难者的善后、保险理赔等工作。

  (4)治安保卫组:由市公安局牵头,有关部门参加,负责维护灾区社会治安和道路交通秩序,以及救灾物资、灾区人员、财产和重要部门、单位的安全,保证抢险救灾工作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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