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夹
法搜网首页
山东省物价局关于2011年春季教材价格的批复
山东省物价局关于2011年春季教材价格的批复
(鲁价格发〔2010〕193号)
省出版集团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申请核定2011年春季中小学教材价格的请示》(鲁出计[2010]26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新闻出版总署《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材价格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价格[2006]816号)有关规定,确定我省2011年春季中小学义务教育教材价格,仍按省物价局《关于2008年秋季中小学教材价格的批复》(鲁价格发[2008]57号)的规定执行。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
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
法搜 CopyRight © 2008
www.fsou.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