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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河南粮食生产核心区建设规划的实施意见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河南粮食生产核心区建设规划的实施意见
(豫政办〔2010〕114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粮食生产核心区建设规划(2008-2020年)的通知》(豫政〔2010〕50号,以下简称《规划》)精神,加快推进《规划》实施,明确责任分工,确保粮食生产核心区建设目标如期实现,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重要意义

  我省是全国第一人口大省、第一农业大省、第一粮食生产大省。近年来,省委、省政府坚持在推进工业化、城镇化进程中不以牺牲农业为代价,始终把粮食生产摆在经济工作的重要位置,采取了一系列积极有效的措施,狠抓粮食生产不放松。全省粮食产量屡创新高,先后迈上400亿公斤、450亿公斤和500亿公斤三个大台阶,连续10年居全国首位,连续4年超过500亿公斤,用占全国6%的耕地生产了全国10%以上的粮食,不仅解决了近亿人口的吃饭问题,每年还调出150亿公斤的原粮及加工制品,为维护国家粮食安全做出了突出贡献。

  建设河南粮食生产核心区,是国家粮食战略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省委、省政府的重大战略举措,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力实现中原崛起的良好现实机遇。做好《规划》实施工作,是稳步提高粮食生产能力、为国家粮食安全多做贡献的需要,是统筹城乡发展、破解“三农”难题的需要,是改善农村民生、有效应对危机的需要。各级、各部门要站在战略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建设粮食生产核心区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强力推进,努力把《规划》实施工作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二、目标与指导原则

  (一)建设目标。1.总体目标。到2020年,在保护全省1.03亿亩基本农田的基础上,粮食生产核心区粮食生产用地稳定在7500万亩,使我省粮食生产的支撑条件明显改善,抗御自然灾害能力进一步增强,粮食生产能力达到650亿公斤,成为全国重要的粮食生产稳定增长的核心区、体制机制创新的试验区、农村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的示范区。2.分阶段目标。全省粮食综合生产能力2010年达到550亿公斤,2012年达到570亿公斤,2015年达到600亿公斤,2020年达到650亿公斤。3.省辖市目标。根据各地的气候、土壤、水资源、粮食生产基础和整体经济发展状况,确定《规划》涉及的15个省辖市的粮食增产任务及年度目标(见附件1)。4.分作物目标。根据作物区域布局、增产潜力等,确定小麦、玉米、水稻三大粮食作物的增产任务及年度目标(见附件2)。其中:小麦、玉米、水稻三大粮食作物到2020年的增产任务分别为:小麦39.5亿公斤,占增产任务的30.4%;玉米85亿公斤,占增产任务的65.4%;水稻5.5亿公斤,占增产任务的4.2%。5.95个县(市、区)目标。根据现有粮食生产水平和增产潜力,确定《规划》涉及的95个县(市、区)的粮食增产任务及年度目标(见附件3)。6.环保目标。到2020年,粮食生产核心区农业灌溉水利用系数达到0.67,灌溉定额达到205立方米/亩;高产田每季粮食作物亩施氮控制在12公斤至14公斤,中低产田控制在10公斤至12公斤;畜禽养殖场废弃物综合利用率达到100%;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5%及以上;地表水质量达到水体功能区划要求,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达到100%;农村地区空气质量达到二级标准。
  (二)指导原则。1.双赢目标,统筹协调。在稳定发展粮食生产的同时,推进农村经营体制机制创新,努力破解“三农”难题。不仅要稳定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建立促进粮食生产稳定增长的长效机制,为国家粮食安全做出新的更大贡献,而且要以粮为基、统筹“三农”、推动全局,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探索出一条工业化、城镇化与粮食安全双赢的全新发展道路。 2.内涵发展,主攻单产。坚持以内涵挖潜为主,依靠科技进步,突出提高单产,提高中低产田改造水平,加大科技支撑体系建设力度,推广优质高产作物品种和先进栽培技术,进一步提高粮食良种覆盖率,提高科技入户率和到位率,在稳定粮食种植面积的前提下实现粮食生产的内涵式增长。3.优化布局,突出重点。综合考虑黄淮海平原、山前平原和南阳盆地的自然资源条件、粮食生产基础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进一步优化粮食生产布局。依托95个县(市、区),划定重点建设片区,集中投入,整体推进,形成集中连片、高产稳产的粮食生产基地。坚持夏秋并重、稳夏增秋,抓住秋粮、主攻玉米,扩大玉米播种面积,推广玉米良种密植技术,大幅度提高玉米单产,确保全省玉米、水稻生产能力达到《规划》目标。4.区分轻重,有序推进。结合《全国新增500亿公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2009-2020年)》,合理确定项目实施的优先次序和建设进度。对已有投资渠道的项目,加快项目前期工作,尽快落实投资、开工建设;对尚无投资渠道的项目,积极衔接汇报,争取尽快列入国家投资预算。重大工程要有计划、分步骤实施,保证各项工程协调顺利推进。5.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坚持保护优先原则,处理好重点项目建设与环境保护的关系,认真落实《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切实加强工程建设施工管理,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注重节约和环境保护,避免因施工造成环境污染。进一步优化区域水资源配置,保证规划区域主要河流的生态用水,加强对地下水超采地区的保护。积极推广节约型耕作、播种、施肥、用药、节水等农业技术,防止农业面源污染。加强畜禽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建设,加快建设沼气工程,扩大秸秆还田面积。6.创新机制,持续发展。深化农村改革,综合运用投资、财税、价格、金融、法律等多种手段,支持粮食生产核心区经济社会全面发展,争取建立主产区利益补偿制度,形成粮食稳定增长、农民持续增收的长效机制。创新管理体制,加强工程维护,强化分工协作,保证工程项目长久发挥效益。

  三、工作任务及责任分工

  (一)工程措施。1.水利骨干工程建设。(1)大型灌区续建配套。对粮食生产核心区35处大型灌区进行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建设期限:2009年至2020年。主要建设内容:改造水源工程28座,整修衬砌支渠以上渠道16946公里,改造桥、涵、闸各类建筑物45615座,改造骨干排水沟8130公里。其中:到2010年,实施25处大型灌区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到2012年,累计实施35处大型灌区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到2015年,继续实施35处大型灌区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到2020年,全部完成35处大型灌区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任务。

  责任单位:省水利厅。

  协办单位: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环保厅。

  责任市县:各有关省辖市和县(市、区)政府。

  (2)中型灌区续建配套。对粮食生产核心区159处中型灌区进行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建设期限:2009年至2020年。主要建设内容:改造水源工程76座,修砌渠道3850公里,续建改造桥、涵、闸等各类建筑物37974座。其中:到2010年,实施8处中型灌区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到2012年,累计实施20处中型灌区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到2015年,累计实施97处中型灌区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到2020年,完成159处中型灌区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任务。

  责任单位:省水利厅。

  协办单位: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环保厅。

  责任市县:各有关省辖市和县(市、区)政府。
  (3)大中型灌区末级渠系改造。对粮食生产核心区194处大中型灌区进行末级渠系改造,充分发挥灌区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效益。建设期限:2009年至2020年。主要建设内容:整修灌排渠道157167公里,衬砌渠道15937公里,改建配套斗农渠建筑物、测水量水建筑物等558599座。其中:到2010年,实施26处大中型灌区末级渠系改造;到2012年,累计实施97处大中型灌区末级渠系改造;到2015年,累计实施131处大中型灌区末级渠系改造;到2020年,完成194处大中型灌区末级渠系改造任务,渠系水利用系数达到0.7以上,年增节水能力达到4.7亿立方米。

  责任单位:省水利厅。

  协办单位: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环保厅。

  责任市县:各有关省辖市和县(市、区)政府。
  (4)赵口引黄灌区二期。赵口引黄灌区设计灌溉面积572万亩,其中:正常灌区236万亩,补源灌区336万亩。主要对开封以东的128万亩规划面积进行配套建设。建设期限:2011年至2015年。主要建设内容:续建干支渠沟共137条,总长277公里;治理灌区范围内流域面积大于100平方公里的河道共31条,总长722公里;修建各类建筑物2881座。力争2011年开工建设,2015年建成。

  责任单位:省水利厅。

  协办单位: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国土资源厅、环保厅。责任市县:各有关省辖市和县(市、区)政府。
  (5)小浪底北岸灌区。小浪底北岸灌区设计灌溉面积41.03万亩,年设计灌溉用水总量1.86亿立方米。小浪底北岸灌区南边界控制在黄河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缓冲区边界外。建设期限:2011年至2015年。主要建设内容:建设总干渠25.73公里;干渠4条,总长76.16公里;分干渠7条,总长32.53公里;支渠28条。力争2011年开工建设,2015年建成。

  责任单位:省水利厅。

  协办单位: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国土资源厅、环保厅。

  责任市县:济源市、焦作市和沁阳市、孟州市政府。
  (6)小浪底南岸灌区。小浪底南岸灌区设计灌溉面积51.8万亩,年设计灌溉用水总量1.88亿立方米。小浪底南岸灌区北边界控制在黄河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缓冲区边界外。建设期限:2012年至2016年。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引水灌区和提水灌区两部分,其中引水灌区共布置总干渠1条、干渠5条、支渠21条、斗渠107条;提水灌区共布置总干渠1条、干渠3条、分干渠2条、支渠19条、斗渠105条。力争2010年开工建设,2016年建成。

  责任单位:洛阳市政府。

  协办单位:省水利厅、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国土资源厅、环保厅。

  责任市县:孟津县、偃师市、洛阳市洛龙区政府。
  (7)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对粮食生产核心区内未纳入国家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专项规划的152座中、小(Ⅰ)型以上病险水库进行除险加固,其中:中型水库7座,小(Ⅰ)型水库145座。建设期限:2011年至2017年。主要建设内容:坝体防渗加固、坝基防渗、坝坡及坝顶整修、电气及金属结构更新改造等。目前152座水库已经完成安全鉴定。计划2012年前完成145座小(Ⅰ)型水库除险加固任务,力争2017年前完成7座中型水库除险加固任务。

  责任单位:省水利厅。

  协办单位: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国土资源厅、环保厅。

  责任市县:各有关省辖市和县(市、区)政府。

  (8)沁河河口村水库。沁河河口村水库建设要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国务院令第167号)的相关规定,在符合法规条件下,经环境影响评价及相关部门许可后开始建设。水库建设应充分考虑下游河道的生态用水,按有关规定预留下游河道的生态流量,并作为连续下泄流量予以控制。水库控制流域面积9223平方公里,总库容3.47亿立方米。建设期限:2010年至2014年。主要建设内容:拦河混凝土面板堆石坝、泄洪洞、溢洪道及引水发电系统等。力争2010年开工建设主体工程,2014年建成。

  责任单位:省水利厅。

  协办单位: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国土资源厅、环保厅。责任市县:济源市政府。
  (9)淮干出山店水库。淮干出山店水库建设应充分考虑下游河道的生态用水,按有关规定预留下游河道的生态流量,并作为连续下泄流量予以控制。水库控制流域面积2900平方公里,总库容12.74亿立方米。建设期限:2012年至2017年。主要建设内容:拦河坝、北副坝、南副坝、灌溉洞、电站等。力争2010年开工建设前期准备工程,2017年建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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