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大同市创建省级园林城市2010年实施方案》的通知
(同政发[2010]65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局、办,各驻同部队、机关、企事业单位:
《大同市创建省级园林城市2010年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O一O年四月十二日
大同市创建省级园林城市2010年实施方案
为加快我市园林绿化建设步伐,优化人居环境,改善城市生态功能,提升城市品位和形象,促进经济社会和环境协调发展,根据创建省级园林城市的有关标准,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生态立市、绿色崛起”的战略主题,以加快建设文化名城、旅游名都、生态名邑和经济强市为目标,按照“政府组织、统一规划,部门负责、社会参与,因地制宜、讲求实效”的原则,建设“总量适宜、分布合理、植物多样、景观优美”的城市园林绿化体系和“功能完善、环境舒适、管理到位”的现代化宜居、利居、乐居城市,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经济与环境协调发展。
二、创建目标
努力形成组织管理到位、规划设计规范、景观保护得力、绿地系统完善、市政设施配套的良好格局,实现城市环境根本好转,城市功能明显增强,城市品位大幅提升。2010年城市建成区绿地率达到31%以上,绿化覆盖率达到36%以上,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7.5平方米以上,城市园林绿化整体水平有较大幅度提高,综合效益较为显著,各项指标都达到或超出省级园林城市标准,2010年成功创建省级园林城市,并为2012年创建国家级园林城市打好基础。
三、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创建活动的组织领导,实现既定奋斗目标,特成立市创建省级园林城市活动领导组。
组 长:耿彦波 市委副书记、市长
副组长:郝月生 副市长
郜向华 副市长
成 员:李文忠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刘法明 市政府副秘书长
张正奎 开发区管委会主任
祁学峰 城区区长
刘勇军 矿区区长
赵志坚 南郊区区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