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人口计生委关于建立健全全市人口计生工作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机制的意见的通知
(滁政办〔2010〕9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市人口计生委《关于建立健全全市人口计生工作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机制的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〇一〇年八月十日
关于建立健全全市人口计生工作
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机制的意见
(市人口计生委)
为稳定低生育水平,推动人口计生经常性工作的落实,统筹解决人口问题,切实加强新时期人口计生工作,现就建立健全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机制提出如下意见:
一、坚持调查研究,善于发现人口和计划生育问题
近年来,我市积极推进人口计生工作体制机制建设,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人口计生工作形势依然严峻,任务依然艰巨,矛盾和问题依然突出,必须紧密结合实际,大兴调查研究之风,建立健全及时发现人口和计划生育问题的新机制。
(一)党政领导要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带头开展调查研究。围绕人口计生工作保障措施情况、相关部门综合治理情况、重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调查研究,及时发现问题,以便科学决策。县、市、区主要领导每年要至少两次专题调研人口计生工作,分管领导每个季度不少于两次专题调研人口计生工作,了解存在的突出问题。各乡镇(街道)主要党政领导每月要牵头督查人口计生工作,召开人口计生工作例会,了解掌握村(居委会)情况;分管领导要集中时间和精力,深入村(居委会)调查研究,确保基础信息的准确,及时推动基础工作的落实。
(二)人口计生部门要发挥职能作用,积极开展调查研究。围绕人口计生工作的目标任务和重点难点问题,采取新举措,发现新问题,不断提出解决问题的新方法。县、乡两级要注重运用杜氏理论,定期分析人口底数、工作效果、求实程度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要对工作环境相似、主要指标处于平均数以下的地方实行均数管理,做到乡对村一月一调度、县对乡两月一调度、重点工作随时调度。要经常采取随机抽样、直接进点调查的办法,把调查结果与报表数据相结合,分析和判断工作落实情况,同时针对人口计生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组织力量开展专题调研,找出问题的症结。要实行有奖举报办法,开辟多种渠道接受群众举报,鼓励和发动群众参与人口计生工作。要建立市、县、乡三级人口计生干部分别联系县、市、区、乡镇(街道)和村(居委会)制度,实行连带责任制,实时监督各级工作落实情况。要采取逆向查找法等各种行之有效的方法,查找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中存在的问题和漏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