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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认真贯彻实施《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通知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认真贯彻实施《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通知
(浙财会〔2010〕51号)


各市、县(市、区)财政局(宁波不发),省级有关单位,大中型会计师事务所:

  财政部会同证监会、审计署、银监会、保监会联合制定了《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财会〔2008〕7号)和《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财会〔2010〕11号)。2010年8月26日,我厅会同浙江证监局、省审计厅、省国资委、浙江银监局、浙江保监局联合召开全省贯彻实施企业内部控制规范座谈会,就我省贯彻实施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作出了部署。

  为了认真贯彻实施《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落实全省贯彻实施企业内部控制规范座谈会的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发布,是财政、审计、证券、银行、保险和国资监管部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服务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重要举措,是我国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重要制度安排。《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贯彻实施,有利于维护经济金融稳定和社会公众合法权益,有利于进一步夯实宏观经济形势回升向好的基础,有利于促进企业转变发展方式和参与国际竞争。各级财政部门、省级主管部门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认真贯彻实施《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服务于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二、加强宣传,大力培训

  宣传培训是确保有效贯彻实施《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重要环节,各级财政部门要结合当地实际,把宣传培训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作为当前乃至今后一段时间会计和注册会计师行业管理的一项中心工作来抓。要充分利用杂志、报纸、广播、电视等媒体,做好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宣传;要以上市公司和大中型企业为重点,宣传建设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必要性和重要意义;要把企业内部控制规范纳入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范围,重视企业内部控制业务骨干的培养;要充分发挥会计学会、注册会计师协会和高等院校等组织的作用,做好对企业和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培训和业务指导。通过宣传培训,准确理解掌握企业内部控制规范的相关内容,确立注重风险防范、强化责任意识、崇尚诚实守信、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的企业内控意识,为建设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创造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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