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椒江至路桥机场公路改建工程施工图设计的批复
台州市交通局:
你局《关于要求审批椒江至路桥机场公路改建工程施工图设计的请示》(台交〔2010〕128号)悉。根据省发改委《关于椒江至路桥机场公路改建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浙发改设计〔2010〕90号)确定的建设规模、技术标准、总投资和工期,并结合浙江公路水运工程咨询公司的初审报告及施工图审查专家组意见,现批复如下:
一、椒江至路桥机场公路改建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基本符合《
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设计文件编制办法》要求,设计文件已参考了初审报告意见,并按照专家组意见进行了补充、修改和完善,设计文件和基础资料较齐全,图表规范,施工图设计深度达到了要求。同意修改后的施工图设计文件交付使用,作为工程实施的依据。
二、同意该项目按交通部颁《
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03)中的一级公路技术标准设计,兼具城市道路功能,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路基宽42米,桥涵与路基同宽。桥梁设计荷载标准公路-I级,路面设计标准轴载:BZZ-100kN;路基、桥梁、涵洞设计洪水频率1/100。
三、同意路面结构为5厘米厚AC-13C型沥青砼+7厘米厚AC-20C型沥青砼+32厘米厚水泥稳定碎石基层+20厘米厚水泥稳定碎石底基层。基层、底基层采用振动成型法施工。
四、同意桥梁上部结构采用先简支后连续预应力砼空心板或简支空心板,下部结构采用柱式台、柱式墩、钻孔桩基础。
五、同意桥面铺装为4厘米(AC-13C)型沥青砼+6厘米(AC-20C)型沥青砼,沥青砼与桥面板间设改性乳化沥青防水粘结层。
六、其余原则同意该项目施工图审查专家组意见,同意修改后的施工图交付使用。
七、请建设单位做好该项目下阶段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地选择施工和监理单位,组织工程施工,督促设计单位做好施工期的服务工作,确保工程按期保质建成通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