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大力推进震害防御体系建设,增强综合抗御震灾能力
(一)依法强化对建设工程抗震设防工作的监管。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管理制度。建设工程必须按照抗震设防要求进行抗震设防。要把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管理纳入基本建设管理程序。要把抗震设防要求作为建设项目可行性论证的必备内容,严格按照抗震设防要求和工程性建设标准进行设计。依法将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纳入基本建设管理程序,加强工程勘查、设计、施工、监理和竣工验收等各个环节的抗震设防质量监管,切实落实工程建设各方责任主体的质量责任。新建重大建设工程、生命线工程和可能产生严重次生灾害的建设工程,必须依法开展地震安全性评价,严格按照审定的抗震设防要求和相关行业的抗震设计规范进行设计和施工。公路、铁路、机场、桥梁、水库、电力、通信、输油气管线等重大工程的抗震设防要满足国家规程、规范标准。新建的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建设工程,要按照高于当地房屋建筑的抗震设防要求进行设计和施工,增强抗震设防能力。市、县(市)、上街区地震工作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的监督管理工作。发展改革、城乡规划、建设、市政、交通、人防、水利、国土资源等有关部门,应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共同做好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的监督管理工作。
加强对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的执法监督。市、县(市)、上街区地震工作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加强对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采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增加编制,成立专职地震执法队伍。“十二五”期间,市级要成立不少于15人的执法队伍,县(市)、区要成立不少于3人的执法分队,确保防震减灾法律法规落到实处。加强对城镇建设工程依法进行抗设防监管,“十二五”末,监管覆盖率达到80%以上。
(二)深化防震减灾宣传教育。建立防震减灾宣传教育长效机制,把防震减灾知识纳入国民素质教育体系,以地震科普示范学校、地震安全示范社区、地震安全示范企业建设、“科普村村通”等为载体,深入推进防震减灾知识进学校、进社区、进农村、进企业、进机关的“五进”活动,全面提高社会公众的防震减灾意识、紧急避险能力和识别地震谣传的能力。中小学校要编制地震应急疏散预案,把防震减灾纳入学生安全教育内容,每学年至少开展两次应急疏散演练活动,使对中小学生的防震减灾知识普及率达到100%。争取在“十二五”末,全市要有100所学校创建为市级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学校,20所创建为省级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学校。完善地震信息发布制度,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发布震情灾情信息,保障公众知情权。建立地震谣言应对机制,加强舆论引导,维护社会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