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
1.检查年度为2006年至2010年,近三年指2007、2008、2009年
2.被检单位包括公立的各级医院机构及疾控机构。
3.达标标准:2006-2007年按《深圳市继续医学教育学分授予细则》(深卫科发[2003]10号)执行;
2008-2010年按《关于深圳市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及学分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深继医教〔2008〕3号)执行。
附件2:
自评报告框架(市(区)属单位)
一、报告题目:深圳市ΧΧ单位“十一五”继续医学教育工作自评报告
二、报告主要内容
(一)本单位基本情况
1.医院(或防保机构)等级:
2.卫生技术人员总数(不含乡村医生)
人,其中初级
人,中级
人,高级
人。
3. 2007年~2009年,各类卫生技术人员的学分达标率分别为:
护理师
%,中级
%,高级
%。
2007-2009年各年度CME对象达标人数之和
学分达标率= ---------------------------------------- ×100%
本单位2007-2009年各年度CME对象人数之和
(二)成绩与经验(请注意总结特色)
(三)存在问题
(四)今后工作思路
(五)自评结论,附《深圳市“十一五”继续医学教育工作评估体系》打分情况。
自评报告框架(各区卫生局)
一、报告题目:深圳市ΧΧ区卫生局(光明、坪山新区公共事业局)“十一五”继续医学教育工作自评报告
二、报告主要内容
(一)本区基本情况
1. 截至2009年末,全区共有区级医疗卫生机构
个,镇(街道)级医疗卫生机构
个,民营(私营)个体医疗卫生机构
个。按2009年统计,区级医疗卫生机构开展继续医学教育的总数:
个,覆盖率为
%;镇(街道)级医疗卫生机构开展继续医学教育的总数:
个,覆盖率为
%。
2009年开展继续医学教育工作区级(镇级)医疗卫生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