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加强体制机制创新。市政府办公厅在坚持依法行政工作的同时,要在法律框架内,通过解放思想、开动脑筋,结合厦门发展实际,探求和遵循客观规律,合理运用各种政策,着力体制机制创新,建立完善工作制度。一要带头用活用足中央赋予厦门的先行先试政策,充分发挥政策的先导作用,努力推动和实现厦门特区跨越发展。二要加强对厦门建设区域性金融中心的政策研究,金融处要认真研究国内外金融中心城市的成功做法,着力突出体制机制创新,提出创造性的政策措施,供市政府决策参考。三要充分发挥对台优势,深入研究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ECFA)的相关内容和协商成果,相关处室要紧密结合本职工作,加强政策法规的学习研究,努力在加强对台工作中取得新成效。四要深入研究岛内外一体化政策措施。各处室、厅属各单位要站在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快岛内外一体化建设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自觉融入岛内外一体化建设大局,在推动科学发展、加强依法行政、解决瓶颈问题中发挥应有作用。
(四)充分用好经济特区立法权。厦门经济特区范围已经从7月1日扩大到全市,市人大常委会和市政府已经分别对原经济特区法规、法规性决定和政府规章研究审议,并对社会公布。市政府办公厅相关处室对暂缓在扩大后经济特区区域适用的部分特区法规、规章要抓紧进行研究,适时提出修订的意见和建议。同时要加强立法调研,大胆探索,先行先试,更好地发挥厦门经济特区在体制机制创新方面的“窗口”和“试验田”作用。
三、带头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提升依法行政水平
(一)协助做好立法审查。对政府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出台,以市法制局为主进行专业审查,市政府办公厅协助把关。要坚持依法立法、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增强法律制度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立法过程要有人民群众广泛参与,保证人民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得到充分表达,合理的诉求、合法的利益得到充分体现。
(二)加强决策前的调查研究。市政府办公厅要充分发挥综合协调作用,在决策之前要协调相关部门深入调查研究,充分考虑法律法规和政策依据,了解掌握决策内容的优势和存在问题,做好分析比较,提供市政府决策参考。
(三)完善行政决策程序。相关政策出台前,市政府办公厅要进行合法性审查,超出法定权限或与法律法规抵触的,要及时告知市政府领导。要落实好行政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和集体决定等制度,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克服做形式、走过场,严格落实建立重大决策、重大项目社会风险评估机制,认真执行决策前由政府法制机构进行合法性审查的相关规定。建立健全重大决策跟踪反馈和评估制度,对违反科学民主决策规定、出现重大决策失误造成重大损失的,要追究决策者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