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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四、落实责任,分步实施,加强对融资平台公司及其债务管理工作
  加强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及其债务管理工作,要按照“分级负责、分步实施”的原则进行,各级政府负责本级政府融资平台公司的清理核实和规范管理。为扎实、稳步推进这项工作,我省加强对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管理工作分清理核实、规范管理和总结完善三个阶段进行。
  (一)清理核实阶段(2010年9-10月)。
  1确定政府融资平台公司名录。各级政府根据清理核实的范围和原则确定政府融资平台公司名录。
  2各级政府融资平台公司自行组织清查,按要求填报相关报表(另发)。
  3各级政府组织专门力量(或委托中介机构)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进行清理核实。
  4各市、县(市、区)将清理核实报告于10月10日前报省财政厅,抄送省发改委、人行杭州中心支行、浙江银监局。报告应由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内容包括:本次融资平台公司债务清理核实工作的组织实施情况;债务核实情况包括债务总量、分类、分级等情况;特殊事项及说明;问题及政策建议等。
  (二)规范管理阶段(2010年11月)。
  在分析研究基础上,结合本地实际,按照区别对待、分类管理的原则,对融资平台公司债务进行妥善处理,并提出规范管理的意见。
  (三)总结完善阶段(2010年12月)。
  1各级政府要根据国务院以及省政府的具体部署和要求,建立完善进一步加强政府融资平台公司管理的相关制度和办法。
  2各市、县(市、区)完成加强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管理工作落实情况的报告,由各市、县(市、区)政府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于12月10日前上报省政府。报告内容包括:组织实施情况;债务总量、分类、分级等情况;在建项目后续资金安排情况;规范管理的具体措施及效果;特殊事项及说明;问题及政策建议等。
  五、加强领导,确保加强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管理工作落到实处
  加强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管理,是有效防范财政金融风险,保持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稳定的重要政策措施,是践行科学发展观、树立正确政绩观的重要举措。各地、各部门要从大局出发,统一思想、加强领导、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切实落实各项政策措施。各级财政部门要会同发改、人行、银监等部门,抓紧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建立协调机制,配备专门人员,确保这项工作落到实处;各相关部门要通力合作、密切配合,切实做好加强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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