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五)建立完善住房公积金公告制度。公开省、市住房公积金法规政策和管理措施,以及全市住房公积金缴存与使用主要业务指标。公开本市住房公积金年度归集、使用计划、计划执行情况以及年度财务报告(财务报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依托住房公积金业务处理信息系统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不断优化公开的程序和方式,方便缴存职工和单位查询与自身相关的公积金缴纳使用情况等。
责任单位: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六)公开彩票公益金筹集、分配和使用情况。向社会公告福利、体育等彩票公益金的年度筹集、分配和使用情况,接受社会监督,加大监管力度,提高公益金使用效益。
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体育局、市财政局
(七)建立健全社会保险信息披露制度。定期公开市、县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参保人数、享受待遇情况及各类社会保险基金收支运营情况,公开社会保险管理服务业务经办流程、重要事项,披露社会保险违规违纪典型案例的处理以及整改情况等。
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二、加大规划及政府投资项目公开力度,推进行政审批公开透明。
(一)公开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等相关信息。公开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报告和计划表,公开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重要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及土地利用规划等各类规划。加大产业、能源、生态、旅游、教育、卫生、信息化等专项规划的公开力度。研究加强对重大规划的解读、公开工作。根据《
统计法》,加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相关统计信息的公开力度。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规划局、市统计局、市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二)进一步提高政府投资项目和重大建设项目透明度。把公开透明的要求贯穿于投资项目管理、运营的全过程。及时发布本地区政府投资的重点投向等情况。建立重大建设项目公开制度,及时公布年度重大建设项目计划及其实施进展情况。公开年度为民办实事项目建设的进展情况。进一步加大国有土地“招拍挂”相关信息的公开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