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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经委市财政局关于组织申报二O一O年第二批杭州市企业技术创新专项资助及奖励资金的通知

杭州市经委市财政局关于组织申报二O一O年第二批杭州市企业技术创新专项资助及奖励资金的通知
(杭经技术〔2010〕427号)


各区、县(市)经发局(经贸局、发改经济局)、财政局,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经发局、财政局,市工投集团,市商业资产经营公司,各资产授权经营单位: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推进高新技术产业由“点”到“面”发展的若干意见》(市委〔2007〕19号)和市经委、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杭州市企业技术创新专项资金资助管理办法的通知》(杭经技术〔2003〕601号、杭企财一〔2003〕1092号)有关规定,现将申报2010年杭州市企业技术创新专项资助资金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金来源、资金用途、资助条件、资助标准及审核程序,严格按《关于加快推进高新技术产业由“点”到“面”发展的若干意见》和《杭州市企业技术创新专项资金资助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
  二、申报范围
  列入2009-2010年市级以上技术创新计划并已完成验收合格的项目。
  三、企业申请专项资金资助及奖励时应提供以下相关材料:
  1.杭州市技术创新专项资金资助申请表;
  2.财政资助情况说明;
  3.杭州市企业技术创新专项资金资助情况表;
  4.市级以上技术创新项目计划的批复文件及项目完成后的验收证书;
  5.项目专项审计报告原件[萧山、余杭区及五县(市)的奖励项目,也可提供财务投资清单及发票复印件]。
  以上申报材料需经企业所在各区、县(市)经发局(经贸局、发改经济局)、财政局或市级主管部门审核并签署意见后,连同电子文档分别报送市经委、市财政局各一份。
  两区五县(市)申报奖励资金的,还需所在区、县(市)经贸局(经发局、发改经济局)、财政局以联合行文的形式上报推荐的项目。
  四、2010年杭州市第二批技术创新专项资助及奖励资金申报时间截止日期为10月31日,逾期不再受理。
  五、各单位要加强项目审核,认真做好资金申报工作。
  六、联系单位、联系人及电话
  杭州市经济委员会技术进步与装备处:冯香琴,电话:85252152,电子邮箱:fengxq58@yahoo.com.c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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